1、XX年民商事案件数量增加情况分析范文大全 1、民商事案件起诉的条件。当您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符合法律的起诉条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民商事案件起诉应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的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 (2)身份证明。当事人为公民个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
2、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证据材料。以下为常见案件的根本证据材料。 借款合同及民间借贷纠纷。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担保合同;付款凭证;还款凭证;欠条;催款通知书等。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买卖合同及有关合同变更、解除的协议、 件;送货单或提货单;付款凭证、证明拖欠货款的结算单、对帐单、欠条、还款方案;收货人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及文件;发生违约和造成损失的证据材料等。 离婚纠纷案件。结婚证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或双方发生矛盾的证明材料;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房屋产权证;夫妻双方对外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等。 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出具的调
3、解终结书;医疗费、交通费等发票;财产损失方面的其他证明;伤残等级评定的证明材料等。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的送达回证;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工资及福利待遇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书;伤残评定的证明材料等。 继承纠纷案件。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材料;遗嘱;诉讼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等。 3、民商事案件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起诉状应但记明以下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
4、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的人数提交起诉状副本。 4、民商事案件起诉状的写作格式 (1)首部。应当写明原、被告的具体情况和具体的诉讼请求。首先,写明名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具体的住址(经常居住地)、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的具体情况。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 2织的,应当写明其名称、具体的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联系方式等具体情况 其次,
5、写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即起诉的目的。 (2)事实和理由。“事实主要写明双方纠纷的原因、经过、现状等;“理由要求针对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引用相关法律规定加以证明。 (3)尾部。应当写明起诉状递交的法院名称、起诉的时间,最后由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民商事案件起诉的法定条件 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自己的或由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所谓直接利害关系,是指发生争议的是原告自己享有的,或者其依
6、法享有管理权、支配权的民事权益。原告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说明其与争议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才能作为正当当事人参加诉讼程序。 二、有明确的被告 所谓有“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时必须指明是谁侵害了其权益,或者与谁发生了争议。如被告是公民的要载明被告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载明其名称、住所等。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所谓“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提出其要求被告承担何种责任,履行何种义务,有数额的还应提出具体数额及计算标准。不能笼统地将权利主张表述为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民事责任。 除提出具体诉讼请求外,原告还应提出其应受到法律保护
7、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包括原被告之间实体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以及发生争议或侵害的事实、证明这些事实存在的证据材料、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等。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事项应属于人民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范围,不属于其他国家机关和组织的职权范围及人民法院刑事、行政审判权的范围。 “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除起诉涉及的争议事项属于法院民事主管范围外,还必须向依法对该案件享有管辖权的特定法院提起,而不得任意向其他法院提起。 在民事诉讼中,诉被分为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确认之诉的特点在于原告仅要求法院确认
8、当事人之间有争议的权利或者法律关系存在与否;给付之诉的特点是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某种民事给付义务,具有可执行性;变更之诉的特点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其与被告现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针对不同诉的特点,在民事诉状中叙写诉讼请求时,便应采用各具特色的语言,例如,对确认之诉可用“请求法院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对给付之诉可用“请求被告赔偿损失元,或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欠款本金及利 4息元,或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或实施某种行为等(需注意的是,给付之诉如果含有财产内容,那么诉讼请求中的数额必须是具体、确定的,不能使用“赔偿多少由法院确定等模糊用语);对变更之诉可用“请求法院解除(变更、撤销)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某种法律关系等。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