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平安事故报告制度 一、事故报告程序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平安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等事件后,应及时半小时内向教育体育局及当地卫生、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报告。除口头报告外,还要在12小时内作书面报告。 二、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校内或校外)、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病症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开始流行的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病症、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诊断等。平安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 三、及时报告事故进展情况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平安事故后
2、,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应最快时间赶赴现场,同时将相关情况报告教育体育局,详细了解情况,在积极协助卫生、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师生进行救治的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平安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事故的发生开展等情况。学校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及平安事故等得到控制后,学校必须将该事件的有关情况、处理结果及改进措施报告教育组。学校对事故原因要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制定切实有效的学校卫生与平安工作整改措施。 四、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1、各校要把及时、准确地报送学校事故信息放在信息工作的首位。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问题责任由哪一级负责。对学校发生食物中毒、
3、传染病流行、平安事故和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对擅自将事故情况通报社会、新闻媒体及网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章进行处理。 五、建立事故通报制度 为了吸取发生事故的经验教训,强化师生的平安意识,切实加强学校的平安工作,教育组将定期对全街道学校发生的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平安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情况进行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努力减少并杜绝学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平安和学校的稳定。 2、对社会和新闻媒体的事故通报统一由街道办或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和托幼园所在没有得到批准情况下,不得善自对外通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