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议经济管理制度变迁分析 一、中国政府经济管理制度变迁的历史考察 自有史以来,中央和地方关系就成为中国政府管理中难以理清的重大问题。 东周时期,中央政权衰落,诸侯纵横凌驾。公元前221年,秦王扫六合一天下后,建立了中央高度集权的皇朝制度,这种政府制度为历代所采用。秦以后的中国古代历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中央和地方矛盾与协调、分裂与统一的演变史。 中央和地方的紧张关系在中国近现代社会继续保存。孙中山明确提出创立美国式的联邦政府。但直至蒋介石上台后一直没有实现真正的国家统一。 新中国建立后,根据社会经济开展的客观需要,实行了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制度,中央政权集中统一的问题解决了,但地方政府的活力却没有很好地
2、发挥,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依然困扰着政府管理体制。解放后,虽然一度在中央和省区之间设立了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大行政区,除华北外,其他各区设有行政机构,形成了相对分散的管理体制。但这很快就被高度统一的管理体制所替代:1950年开始建立全国统一的财政金融经济行政体制;1954年大行政区正式被撤,同年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认了中央政府的高度统一。 不过,中央集中的管理体制也很快暴露出固有的弊端。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的论十大关系讲话,其中一大关系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至于重工业与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关系,汉族与少数民族的
3、关系也或多或少牵涉到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1957年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关于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和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和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管理权限的规定;1958年在大跃进浪潮中中央权力全面下放。自1959年,中央下放的权力渐次收回;1962年以后,集权与分权之争再起。文革十年,整个国家形成无数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政治经济中心,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极度混乱。邓小平1975一1976年复出后,进行了整顿与集中工作;1977一1978年,权力继续趋于集中。实现改革开放政策后,市场化、分权化虽然是体制改革的主旋律,而集中势头也曾几度出现。 在机构上,1953年,中国政务院(后来的国务院)所属
4、部门中主管经济活动的部门有24个,1959年上升到35个,1965年为52个,十年文革中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曾有所减少,国务院行政人员从文革前的6万人减为1970年的1万人,1981年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又高达60多个,其中仅工业主管部门就有冶金、电力、煤炭、石油、第一至第七机械工业部、电子计算机、化学、轻工、纺织等30多个,这还不包括各种非常设机构。1982年,五届人大进行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机构改革,将国务院各部委局办从20230个减为61个,工作人员从5202300人减为30000人。1988年,七届人大将国务院部委从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为44个,减
5、员9700人。1993年,八届人大将国务院部委局办从86个减为59个,非常设机构减为26个,减员20%。 目前,中国财政供养的人员共有3300万人,其中800万是各级党政机关干部,2500万是各类社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行业分割、部门林立、职责交叉、效率低下的政府组织机构显然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展的需要。1998年,九届人大再次将国务院部委机构由40个减为29个,其中经济主管机构约占一半。 2022年,设立国资委、银监会,组建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监总局,将国家开展方案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开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组成部门变为28个。202223年3月巧日,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
6、经过表决,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巧个,正部级机构减少了4个,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7个。 财政体制方面,建国之后,大的变换至少四次。从建国初期实行的统收统支体制到1953一1979年实行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从1980-1993年实行的分级包干体制,到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从上述较为粗糙的历史脉络中我们不难发现,自古以来、尤其是共和国建国以来,以“央地关系为核心的政府经济管理体制改革从来没有间断,也始终“促进一阻碍一促进着大国经济的前进与开展,其中的经验教训值得思考。 二、一个简要的理论分析 全面地总结分权式改革的收益与代价
7、是极为重要的,这将有利于思考中国是否可能成功地走出一条可借鉴的“大国开展道路。对于中国可能形成的“大国开展道路,经济学家的任务是建立一个一以贯之的理论逻辑来理解中国获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在这里我们将提出:中国前期改革的卓然成效和近期改革中出现的很多问题都与分权式改革有关系。 中国是一个在疆域和人口双重意义上的“大国,这意味着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监督面临着极高的本钱,因此,经济分权是大国治理必须采取的模式。迄今为止,中国经济转型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中国在经济领域的分权式改革。从这种分权式改革中得到的更一般的经验是:对经济转型而言,最重要的可能不是“做对价格(gettingpric。srig
8、ht),因为在市场不完备的时候,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正确的价格;更重要的可能是“做对鼓励(gettingin。entivesright),因为鼓励机制是经济开展中更为深刻的主题,价格机制不过是鼓励机制的一种方式而己。 与俄罗斯等转型经济相比,中国的分权是在大的政治架构不变、中央和地方政府不断地调整它们的财政关系的过程中实现的。但经济分权还缺乏以构成地方政府开展经济的全部鼓励,其实中国还有着特殊的政治鼓励。之所以出现财政分权的趋势是因为财政分权能够带来了福利收益。这首先是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具有了解管辖区内选民偏好和当地公共产品提供本钱的信息优势;其次,宪制约束和政治压力限制中央政府向一些地
9、区提供比其他地区更高水平的公共产品,从而只能向所有地区提供同一水平的公共产品,考虑不到地区间的差异。最后,财政分权条件下管辖区之间的财政竞争有利于地区公共产品的提供到达有效水平,而不会出现公共产品的提供水平下降的现象。经济计量研究说明,地方性公共产品的需求典型地不具有价格弹性。因此,财政分权所潜在的福利收益可能很高。 传统财政分权理论对财政分权的合理性、必要性给出了一定的解释和说明,其研究的一个根本问题是如何将各项财政职能及相应的财政工具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适当的分配,核心观点认为:如果将资源配置的权力更多地向地方政府倾斜,那么通过地方政府间的竞争,能够使地方政府更好地反映纳税人的偏好,从而加强
10、对政府行为的预算约束,相当程度上改变中央政府在财政政策中存在的不倾听地方公民意见的状态。 蒂布特(1956)首先从公共品入手,假定居民可以自由流动,具有相同偏好和收入水平的居民会自动聚集到某一地方政府周围,居民的流动性会带来政府间的竞争,一旦政府不能满足其要求,那么居民可以“用脚投票迁移到自己满意的地区,结果地方政府要吸引选民,就必须按选民的要求供给公共品,从而可以到达帕累托效率,奥茨及布鲁克纳(brueckner)等人的实证研究结果也说明,理性的居民确实要比较享受居住地公共效劳的收益与履行纳税义务的本钱,在居民的约束下,地方政府有最有效提供公共品的动力。 马斯格雷夫(1959)从考察财政的三
11、大职能出发,分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他认为:宏观经济稳定与收入再分配职能应由中央负责,因为地方政府对宏观经济稳定实施控制缺乏充足的财力,另外经济主体的流动性也严重束缚了地方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尝试;而资源配置政策那么应根据各地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这方面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适合,更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改进。他还指出在公共品供给效率和分配的公正性实现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必要的分权是可行的,这种分权可以通过税种在各级政府间的分配固定下来,从而赋予地方政府相对独立的权力。 奥茨(0ates)在财政联邦主义(1972)一书中,通过一系列假定提出了分散化提供
12、公共品的比较优势,即奥茨“分权定理:对某种公共品来说,如果对其消费涉及全部地域的所有人口的子集,并且关于该公共品的单位供给本钱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相同,那么让地方政府将一个帕累托有效的产出量提供给他们各自的选民那么总是要比中央政府向全体选民提供的任何特定的且一致的产出量有效率得多。因为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自己的公众,更了解其所管辖区选民的效用与需求。也就是说,如果下级政府能够和上级政府提供同样的公共品,那么由下级政府提供那么效率会更高。 由于奥茨分权定理的证明是建立在偏好差异和中央政府等份供给公共品的假定上,这些限制性条件似乎有点强加于人,很难使人信服,后续的研究对此作出了进一步的
13、说明。oates(1999)指出在完全信息条件下,中央政府就很可能根据各地不同的需求提供不同的产出,以使社会福利最大化,此时也就无财政分权存在的必要性,但现实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地方政府对其辖区内居民的偏好、公共品提供的本钱比中央政府了解的多,更具有信息优势;迫于一些政治压力也限制了中央政府对某地提供相对于其他地方来说更高的公共品和效劳,这些因素使得中央政府等份提供公共品的假定可以成立。另外,分权与地方政府之间对公共品的需求差异以及供给本钱的差异有关,即使政府供给公共品的本钱相同,只要需求不同,中央政府统一供给带来的福利损失将随着公共品需求价格弹性的下降而增加,而大量实证研究说明,地
14、方政府公共品的需求价格弹性恰恰很低。 新一代财政分权理论,在分权框架上引入了鼓励相容与机制设计学说,是当代微观经济学的最新进展在财政学中的运用,这种新的分权理论是以钱颖一和罗兰(qianandroland)、温格斯特(b。weingast,)与怀尔德森(d。e。wildasin)近年来所发表的论文为代表,他们在财政分权问题上更关注的是如何设计出一套机制以实现对公共政策制定者的鼓励。 钱颖一等人(1997)借助新厂商理论翻开了政府这个“黑箱,从而构建了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他们认为传统分权理论只从地方政府的信息优势说明了分权的好处,但没有充分说明分权的机制,特别是对政府官员忠于职守的假设存在问题。
15、事实上,政府和政府官员都有自己的物质利益,和企业经理人相类似,政府官员只要缺乏约束就会有寻租行为,所以一个有效的政府结构应该实现官员和地方居民福利之间的鼓励相容。 在市场化问题上,政府应该用某种承诺来提供“正的和“负的鼓励,前者用来防止政府的掠夺性行为,后者用来惩罚预算软约束。在分权状态下,放弃事后的信息使用权,减少底层决策者与高层领导者过渡的信息传递,以及对上层权威的限制,将对地方政府产生正的鼓励,另一方面,权力的分散也有助于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的硬化。在“保持市场化的联邦主义下,银行控制着信贷,地方政府却无权干预,因此政府不能通过无限度地借钱来保护落后企业,从而带来预算约束的硬化。另外,政府
16、间的竞争还对地方政府随意干预市场构成约束,区域政府间的竞争限制了官员的掠夺性行为,因为要素(特别是外资)是可以用流动的方式来躲避地方政府的过渡管辖,要素的流动还增大了地方政府补助落后企业的本钱。 新一代财政分权理论还对财政联邦主义的可持续性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研究,并成为其理论的重要组成局部,钱颖一等人指出,财政分权有助于政府可靠的维护市场,但要到达这种效果,联邦主义政策的实行必须是可持续的,这种可持续性的产生需要政府具有自我强制机制予以保证,政府官员必须有遵守联邦主义规那么的鼓励。并指出,假设要使财政联邦主义持续、稳定的发挥作用,必须具备两点:即必须给中央监督下级政府逃避责任的充分资源;同时地方政府必须具有通过一致反对中央政府滥用权力的监督手段。 奥茨(oates)、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