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我市矛盾调处工作的视察报告 重民生促和谐强职能保稳定 关于我市矛盾调处工作的视察报告 【内容提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下,我市矛盾调处工作,经过几年的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为: (一)目标定位超前,工作成效显著。根本实现了“争一流、创品牌、出成效,三年“三级跳的总体工作目标。 (二)调解重心下移,维稳防线逐步稳固。镇级调处中心人员结构得到优化,村级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三)聚焦民生热点,整合专业调处力量。一是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品牌效应凸显;二是医患、环保等专业调处机制初步建立;三是消费纠纷调处工作思路创新。 (四)完善对接机制,放大调处整体优势。一
2、是公调对接新模式得到推广;二是诉调对接新举措得到尝试;三是检调对接水平得到提升;四是访调对接机制得到创新。五是援调对接内涵得到拓展。 由于矛盾调处工作在全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所以面临的困难和矛盾还不少,主要表现在:一是骨干力量缺乏,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局部基层领导认识不够,村级组织网络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对各级人员培训尚不到位,专职调解队伍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在基层群众中“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比较严重,增加了矛盾纠纷的调处难度。 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对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的领导。 (二)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的保障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健全自下而上的调解工作网络体系。 (四)
3、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预警体系建设。 (五)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六)进一步抓好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市委: 为总结我市近年来矛盾调处工作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了解当前矛盾调处工作面临的矛盾及困难,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意见,推进我市矛盾调处工作再上新台阶,前不久,市政协组织局部政协委员对我市矛盾调处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委员们听取了市矛盾调处中心和其它8个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对东陈、搬经、石庄、常青等镇的矛盾调处工作进行了视察;并认真进行座谈研讨,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意见。现将视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我市矛盾调处中心自12月21日正式挂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
4、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持续腾飞的工作大局,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对接机制,打造特色品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对策举措,使大调解机制得到了初步健全和完善。为构建和谐如皋、法治如皋、平安如皋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目标定位超前,工作成效显著。 初,市矛盾调处中心围绕“争一流、创品牌、出成效,三年“三级跳(一年南通争一流,二年全省创品牌,三年全国出经验)的总体工作目标。在近两年的时间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次,排查受理矛盾纠纷6115起,调处6067起,调处率99.2%,调处成功5945起,调处成功率98%。劝阻群体性上访和越级上访59起1562人次,防止民转刑9起23人次,防止群众性事件2023起35
5、6人次。成功化解了德源高科、双钱轮胎劳资纠纷、桃园镇金桃苑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多起市领导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棘手难解的重大群众性事件。到目前为止,我市大调解工作已跻身XX市第一方阵,“公调对接、“劳动争议调解等特色品牌在全市范围内产生了深远影响,根本实现了三年“三级跳的总体工作目标。市矛盾调处中心被省司法厅表彰为防激化先进集体。 (二)调解重心下移,维稳防线逐步稳固。 市矛盾调处中心,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了基层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镇级调处中心人员结构得到优化。市矛盾调处中心抓住每年年初全市干部人事变动的有利时机,积极主动跟各镇(区)党委、政府联
6、系,选配政治素质优、业务能力强、工作热情高、身体素质好的同志进入镇级专职调解员队伍。现全市20个镇(区)共有专职调解员89名,年龄层次明显降低,文化程度明显提高,业务能力明显上升,队伍结构得到了全面优化。二是村级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村(居)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公布后,各镇(区)均结合自身实际,推出了以强化保障、强化考核为主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截至目前,全市364个村(居)689名专职调解员已根本配备到位并上岗工作。其中石庄镇创立的“六有格局(有专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有调处机制,有考核细那么,有明确分工,有经费保障)、“四项举措(创法制教育学校、建访调对接机制
7、、建安置帮教基地、办“法制简报专刊)等经验在全市现场推进会上得到推广。搬经镇那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XX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三)聚焦民生热点,整合专业调处力量。 随关于我市矛盾调处工作的视察报告第2页 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开展,劳资、拆迁用地、医患、环保等方面引发的矛盾也日趋增多。对此,市矛盾调处中心在深入调研的根底上,整合各系统、各行业专业调解力量,加速推进了大调解专业调处机构建设。一是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品牌效应凸显。,我市在XX市率先挂牌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中心自创立之后,直接受理劳动争议198件,成功率20230%,切实发挥了企业的智囊团、职工的主心骨、政府的参谋部作用。同年
8、,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被XX市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命名为模范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中心探索出的劳动争议调解6法,被新华社国内动态选用。二是医患、环保等专业调处机制初步建立。在学习借鉴通州、崇川等地先进经验的根底上,我市新的环保、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机构于今年8月挂牌运作,这必将成为我市大调解工作新的亮点。三是消费纠纷调处工作思路创新。今年4月,市矛盾调处中心与市综治办、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实施消费纠纷调处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对接的通知,创新开展了五项对接工作,进一步拓展了大调解的社会覆盖面,整合了调解资源,为积极化解消费领域的矛盾纠纷开创了新思路。 (四)完善对接机制
9、,放大调处整体优势。 以来,市矛盾调处中心在稳固传统“三大对接的根底上,不断提升对接层次,创新对接思路。一是公调对接新模式得到推广。近年来,市矛盾调处中心与市公安局联合在全市推行的层次上三级对接、方法上三式对接、技术上三定对接、管理上三联对接、考核上三查对接的“五三模式被省司法厅领导定格为“如皋模式,引起了省内外同行的高度关注。二是诉调对接新举措得到尝试。市矛盾调处中心与市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与诉调对接假设干问题的意见,依法界定了调处中心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标准了诉调对接的程序和要求。采取“1+1模式稳定基层法庭人民调解窗口的调解员队伍,进一步提高了法庭人民调解窗口的工
10、作效能。三是检调对接水平得到提升。关于加强“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检调对接流程图等规章文件的制定,全面提升了检调对接工作的标准化水平。四是访调对接机制得到创新。市矛盾调处中心与信访局探索建立了联合接访、联合交办、联合督查、联合调解、联合考核的访调对接“五联机制,在预防越级上访、预防群众性事件中发挥了独特作用。五是援调对接内涵得到拓展。市矛盾调处中心充分利用与法律援助中心同在一处办公的地缘优势,与其联合办公,在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中,充分发挥其免费代理的优势,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经过近两年的努力探索,我市矛盾调处工作取得了不少经验与成效,但由于该项工作在全国尚
11、处于起步阶段,所以面临的困难和矛盾还不少,主要表现在: 一是骨干力量缺乏,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市委早在初即已明确市矛盾调处中心为正科级建制单位,但到目前为止,市调处中心仍没有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人员是由公、检、法、司等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其考核结果的运用、晋升奖惩的权力均不在调处中心,导致了局部工作人员能力低下、责任心不强、工作推诿。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开展,错综复杂的矛盾将不断涌现,假设没有一支稳定的骨干队伍,将很难适应维稳形势的新要求。 二是局部基层领导认识不够,村级组织网络有待进一步健全。到目前为止,仍有个别镇对矛盾调处工作重视不够,将其当成软任务。大调解工作班子有名无实,专职调
12、解人员挂名应付、无办公场所、无档案台帐的现象仍然存在。因误工补贴等难以落实等实际问题,五级调解网络中的村(居)调委会、调解员和十户信息员难以正常开展活动,作用发挥很不明显,组织网络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对各级人员培训尚不到位,专职调解队伍的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开展的关键期。除传统的劳资、消费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外,医患、环保等领域也成为矛盾纠纷的高发区域。目前,我市虽已挂牌成立了相应的专业调处机构,但兼通多领域知识的专职调解人才还十分缺乏,严重影响了这些领域矛盾调处的效果。此外,我市虽已组织了数轮对基层专职调解员的培训,但总的看来,整个基层调解
13、队伍的素质还不够高,相当一局部人员对相关法律、政策的了解还很不到位,与大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差距还很大。 四是在基层群众中“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比较严重,增加了矛盾纠纷的调处难度。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某些由政策性问题引发的群众性事件难以解决。一些当事人在屡次调解无效后,往往不通过诉讼等正当合法途径解决,而是通过不断上访提出某些无理要求,给整个如皋形象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三、对策与建议 正确地处理转型期的各类社会矛盾,迫切需要我们不断健全完善能及时正确调处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为此,委员们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对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基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矛盾调处工作,将其作为
14、创立“平安如皋、建设“法治如皋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布局中统筹安排。一方面要提高调解工作的考核比重。细化指标要具体、科学,不但要考核矛盾纠纷发生数,而且要考核调解效果,将调解责任同时落实到调解职能部门和纠纷产生部门。另一方面,将矛盾调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考察领导干部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内容,逐级落实责任。对因工作失职、决策失误、处置失当等原因造成矛盾激化、影响恶劣的,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作出处理。 (二)进一步加大调解工作的保障体系建设。一是队伍保障。按照政治素质好、业务技能精、群众威信高的标准,在全市建立专、兼结合的各级调解工作队伍。积极开展法律工作者、专业领域人员为兼职
15、调解员或志愿者。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分初、中、高三级对现有调解员进行评定,并将其作为聘用的重要条件予以考核。加强调解员的培训,提高调解队伍的理论水平、工作技能和实战经验。二是经费保障。应认真落实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联合颁发的关于调解经费保障的文件精神,确保各项经费得到落实。三是机构保障。对市、镇、村各级调处机构要定职能、定编制、定岗位、定人员,努力为矛盾调处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四是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调处工作制度标准,对调解工作的范围、职责、程序,“诉调“检调“公调等调解方式的衔接配合予以明确,力求使矛盾调处工作更加标准、高效。 (三)进一步健全自下而上的调解工作网络体系。要自下而上,进一步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市的五级调解工作网络。除行政网络的建设外,要更加注重社会网络的建设。重点拓展村(居)、企事业单位专职调解组织,使村组、社区设立的“十户调解员真正发挥其作用,同时在流动人口聚居区、毗邻接边地区、大型集贸市场等敏感地带开展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强的专职矛盾调解组织,形成全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盖边沉底、坚实牢固的群众防线。 (四)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的预警体系建设。首先,要健全信息网络。以各级、各类调解组织为根底,在全市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