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642-2006目次前言2规范性引用文件4检验鉴定的基本要求25检验鉴定分类、项目及流程26具有行驶能力的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项目、方法和手段47失去行驶能力的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项目、方法和手段.58原始记录表.5附录A(资料性附录)原始记录表表A.1制动系项目原始记录表(液压制动)6表A.2制动系项目原始记录表(气压制动)7表A.3转向系项目原始记录表表A.4行驶系项目原始记录表表A.5电源、照明信号装置及电控系统项目原始记录表10表A.6传动系项目原始记录表11表A.7发动机项目原始记录表12表A.8车身及附件项目原始记录表12表A.9专用装置项目原始记录表12表A.10事故摩托车安全项目原始记13参考文献15GA/T642-2006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清华大学汽车研究所、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标、丁正林、赵智康、朱万嘉、土永清、梅冰松、张金换、高岩、张爱红。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