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务涉农项目资金自查自纠报告为认真落实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认真追究专项资金使用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标准性和安全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乡对2023-2023年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进行了全面清查,自查如下: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1、2023年长河村25万元。该项目已全面竣工验收,已向县水务局报账完毕,工程材料自行采购,局部资金112500元拨入乡政府账户,已全部兑现到供给商。2、2023年县财政安排农村饮水资金80万元。其中村10万元、村10万元、村20万元、村40万元。、村饮水工程已全面竣工。、村饮水工程主体工程及管线工程已完成,已进入扫尾阶段。村
2、已全部报账,其中工程材料自行采购局部及人工费拨入乡会记核算中心账户45940元,已兑现到承包人。村已拨入自行采购材料费10万元,已全部兑现到材料供给商,剩余资金尚未与县水务局结算报账。、村也未与水务局报账。二、项目管理情况1、严格专款专用。在农村安全饮水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负责,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2、工程质量合格,项目实施真实。从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等各个环节,严格按水务局的规划、资金预算、工程质量要求,有序地按方案执行。无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项目资金情况。工程材料采购严格执行实物验收入库、出库制度,工程质量各村成立专门的质量监督小组,跟班作业,现场监督,无“半粒子工程。通过自查,我乡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资金使用范围和投资上都是严格按专项资金的要求管理,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资金的现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