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局品牌企业失信问题调查报告 今年以来,各类品牌企业失信事件层出不穷,韩国锦湖轮胎、“达芬奇家具、日式快餐“味千拉面、肯德基“醇豆浆等等,诸多企业失信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给市场经济平稳开展带来了较多阻力。针对以上问题,市工商局在全面调研的根底上,对当前品牌企业失信现象进行了深入思考,并提出了局部引导企业提升诚信意识的意见和建议。 一、品牌企业失信问题的表现形式 一虚假宣传现象严重。一是随意夸大产品优势。局部企业利用品牌知名度、消费者认可度较高的优势,随意夸大产品优势或向消费者做出虚假效劳项目承诺,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如“达芬奇家具事件中,企业以国产家具冒充“原装进口家具;“味千拉面
2、事件中,加工人员用浓缩液勾兑而成的汤料冒充“纯猪骨熬制汤料。二是随意夸大企业资质。局部企业为了提升知名度,在对外经营性文件中随意印制“集团、“国家级、“知名企业等词汇,形成与企业自身资质不相对称的名称,骗取消费者的更大信赖度,从而实现更大程度的交易,赚取高额利润,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效劳缺失问题时,由于企业资质较低,无法弥补消费者的巨大损失。 二产品质量无法保证。一是食品安全无保障。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多,而且逐渐涉及国内多家大型品牌企业,给消费者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如三鹿奶粉“三聚氢氨、双汇火腿“瘦肉精等等。二是工业产品质量无保障。为了赚取更高的利润,局部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减弱,各类工
3、业产品质量逐步缩水,市场中销售的多数产品存在未达国家安全标准问题。如惠普笔记本“质量门、韩国锦湖轮胎“返炼胶事件等等,越来越多的品牌企业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三履行合同缺少诚信。当前,以效劳行业为主的局部企业,在与零售商或消费者签定合同时承诺的事项较多,以此来全面推销各种特色效劳,而在收取预付费后履行效劳承诺过程中,局部承诺项目被打折扣或取消,导致消费者的利益集体受损。多数由于企业效劳项目与事前承诺不符,涉嫌严重的失信现象。同时,企业经营过程签定的各类合同中,针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多数情况无法做到严格自律,社会责任履行仍然不到位,导致环境污染、公共设施受损等现象发生。 四冒充各类质量认证。随
4、着经济的开展和社会消费安全意识的提升,相关监管部门相继推出QS、IS9000等多项强制性认真标志,针对企业产品的合格度和诚信度进行监管,受到消费群体的广泛认可。但是,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局部企业无法到达相关认证标准要求,同时为了拓宽消费市场,在产品包装上随意使用虚假认证标志,冒充各类强制认证,形成严重欺骗消费者问题的同时,对其他同类生产企业造成不正当竞争现象。 五员工权益无法保障。局部企业只顾自身利益,一次性辞退工人较多,对劳动就业和社会稳定责任心不强;有的企业不能根据企业社会责任考核评价制度改善员工生活条件,工人加班不能及时补休或相应增加劳动报酬,招聘员工试用期过长,试用期间待遇较低,职工利益
5、受到影响;企业与员工工资报酬平等协商机制尚未普遍建立。 二、品牌企业失信问题的主要成因 一社会诚信环境缺失。近几年,各类品牌企业失信现象不断增多,暴露出中国社会存在诚信环境缺失的问题。主要原因为,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全国经济迅速开展,但总体来说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商品经济还欠兴旺,现代信用形式在国内没有得到充分开展,因此,国内社会诚信环境相对较差。大品牌企业在这样一个经济社会环境中经营开展,在利益驱使下其失信行为自然不可防止。 二垄断企业缺少自律。局部知名企业,如味千、肯德基、沃尔玛等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存在严重“垄断企业心态,自律意识缺乏,生产经营缺乏诚信。同时,该类企业经营者过度重视
6、经济效益,漠视消费者利益保护,甚至采用消费欺诈等方式损害消费者利益,造成大品牌企业失信事件屡屡出现。 三市场监管存在漏洞。经调查发现,肯德基、沃尔玛等跨国企业在兴旺国家守诚程度明显高于国内市场,除企业自律意识差的内部因素外,当前国内市场中相关监管部门在一定程度上监管力度缺乏,存在监管漏洞。如近年来,相关部门推行知名品牌免检等制度,出于市场监管经验类做法,认为知名品牌企业产品和效劳“质优价高,出现质量问题的可能性较小。同时,由于品牌企业所出产的产品价格普遍较高,如达芬奇家具售价普遍在数万元以上,监管部门在进行质量监测时出于节省本钱考虑一半不会主动对其进行采样,各级监管部门普遍存在对品牌监管不主动
7、、不积极的现象,客观上助长了品牌企业违法经营现象。 四消费观念不尽合理。目前,国内消费者普遍存在消费观念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多数消费者过度追求名牌、追求高档,过度追捧“达芬奇、“味千、“肯德基等大品牌,给上述企业欺诈消费者提供了可能。 五相关监管法规缺乏。品牌企业之所以在经营过程中屡屡失信、肆无忌惮欺诈消费者,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相关法律法规监管体系仍然不够健全,对其失信或“准失信行为认定较难,且惩罚标准过低。如,当前尚无法律对“失信企业强制退市做出明确规定,对知名品牌企业的失信行为停留在简单的罚款层面,处分力度与企业的营利相比拟轻,缺乏以产生震慑作用。 三、强化品牌企业诚信监管工作的建议 一
8、借助外力,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借助新闻媒体的外部监督力度,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大力宣传报道,诸如达芬奇、味千、肯德基等失信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监督,逐步在全社会形成相对完整的社会监督体系,强化对大品牌企业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曝光其失信经营行为。 二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失信行为。积极联合质监、物价、商务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大品牌企业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其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针对不同部门间、不同地区间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建立起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加强部门合作交流,形成市场监管合力,强化大品牌企业监管。 三宣传引导,提升企业诚信意识。立足基层监管作用,进
9、一步强化行政指导力度,引导企业特别是知名品牌企业,带着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念,切实抛弃“走捷径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社会意识,诚信守法经营。 四警示教育,培养理性消费意识。知名品牌企业频频失信,局部根源在于消费群体观念不合理,因此,要加强与群众媒体的合作,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及时披露查处的大品牌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引导消费者改变盲目追求名牌心态,努力培养其形成科学、合理的消费观。 五完善法律,提升失信惩戒标准。针对当前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过低、威慑力缺乏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法律法规,提高对大品牌失信行为的惩戒、处分标准,从失信企业经济处分、市场准入及强制退市、负责人刑事处分三方面强化对恶性失信企业的惩办力度,逆向倒逼经营者守法经营,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