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春节期间平安联合检查方案 一、检查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检查重点 根据我区春节期间平安生产工作的特点,本次联合检查活动重点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平安三个领域开展。其中: 在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检查企业冬季平安生产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平安管理情况,节前停产和节后复工各项平安制度执行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等。 在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检查批发企业岗位平安责任制落实情况,烟花爆竹采购、销售、装卸和库房管理等环节平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检查零售点依法依规经营情况;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等。 在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平安领域,重点检查商场宾馆、文化娱乐场
2、所以及社会福利单位消防平安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情况,消防平安制度的执行情况,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等。 三、具体安排和责任分工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两次联合检查。第一次安排在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三)后,第二次安排在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十)前后。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参与单位。区质监分局、消防大队。 具体检查时间和企业由区安监局确定。 (二)烟花爆竹领域开展三次联合检查。第一次安排在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三),第二次安排在2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七),第三次安排在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 牵头单位。区安监局。 参与单位。区城管局,区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 具体检查单位由区安监局确定。
3、(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平安领域开展三次联合检查,分别检查商场宾馆、文化娱乐场所、社会福利单位。其中: 检查宾馆商场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安监局、质监分局、消防大队参与; 检查文化娱乐场所由区文新局牵头,区安监局、工商分局、消防大队参与; 检查社会福利单位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安监局、消防大队参与。 具体检查时间和单位由牵头单位确定。 四、工作要求 开展平安生产重点领域联合检查,是做好春节期间平安生产工作,维护全区平安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保证实效。各联合检查组牵头部门要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所有参与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联合检查活动要深
4、入生产、经营一线,查深、查实、查细,扎扎实实检查并并催促整改平安隐患,严禁搞形式主义、敷衍应付。对查出的平安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按照职责由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拒不整改,或问题严重不能保证平安生产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所有联合检查活动都要逐个企业填写平安生产联合检查情况表(附后),由检查组全体成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各街道(园区)要积极配合各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企业的平安检查;同时,要参照本方案,组织辖区城管中队、安监中队、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对辖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也要针对本系统、本行业实际,加强春节期间平安生产检查,预防事故发生。 各联合检查组工作情况及平安生产联合检查情况表,由牵头部门汇总后于2月底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