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巡查走访要求 各巡查组在完成督办函6号的根底上,视情开展部门走访工作。一般,每个县(市、区)须走访2023个以上职能部门,具体走访内容参考攻坚方案,以下5种走访内容作为参考。 (一)错峰生产落实情况 核查属地政府错峰生产落实情况。对照清单督查相关企业是否按采暖季错峰生产方案要求进行限产、停产,未执行错峰生产的,是否按要求进行审批或备案(可通过当地供电部门用电数据核实停产、限产落实情况)。 (二)“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类综合整治情况1.是否存在清单外的“散乱污企业,或清单内未取缔、未整改,仍在生产或有近期生产迹象的“散乱污企业。 2.针对预防“散乱污企业或集群“死灰复燃,相关部门采取了那些措施。 (三)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 按照清单,了解属地政府在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方面做了哪些措施。同时按照清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入户抽查散煤替代工作落实情况 (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 核查属地政府对电力、钢铁、水泥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并进行现场抽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上述企业全部核查到位)。 (五)道路、建筑工地、码头扬尘整治 1.了解并抽查城市及县城建成区内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等6个20230%。 2.码头粉状物料、块状物料的密闭输送、贮存措施。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