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土改整党民主工作总结 土改整党民主工作总结你写好了吗。你会写吗。是不是还在为它犯愁。这里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一)结束土改、确定地权。 各县九月扩大干部会议之后,到十月十五号一段,关于结束土改、确定地权的执行程度,有以下几种不同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执行较好的村,执行政策和执行路线都比较正确,确定地权较为顺利。 这类的村各县都有,但系少数;比方濮县五区盛辛店、三区陈庄;观城一区文山谷、五区田河、三区苏村;XX县区五区张清营;寿张二区张楼;南峰一区马庄、二区菜瓜杨庄;阳谷三区的中孔、东西孟楼及地委驻村东金斗营等。 这类村的工作,一般都是先在支部党员中讲
2、解政策,弄通思想,共同研究工作。有了初步领导意见,即通过支部领导群众,根据本村具体条件,酝酿讨论修正通过,有通盘方案地去作。 在土地调剂中,一般动的面不大。如濮县陈庄九十户,只动了二户。南峰菜瓜杨庄八十三户动了三户(内有一户漏网富农)。XX县区张清营四六四户,挤了八户封建之外,也只动了三户(一户是干部多占,两户是地多的富裕中农)。关于补偿来源,一般没超出彭真同志报告中规定的前四项的范围。有的抽动富裕中农土地,都是土地平均数超过一倍以上,又都是用的发动说服方式,没有强迫。如真说不服时,就让步。如文山谷对坚决不愿拿地的一户富裕中农就作了让步。 为了保障贫农翻身利益,坚决不侵犯中农,还能解决填补补偿
3、安置向题。有些村里还根据具休情况,采用了以下方法:如用果实宅基场院换地(陈庄用宅基换地十一亩)或果实款买地(菜瓜杨庄买地六亩,东台头也买了六亩)或分配无继承人的绝户地。或发动军、工、烈属特别多分户的土地,真正不愿拿的就散,自动拿出一局部的,也要叫他的地超出一般平均数半亩或一亩以上(东金斗营即是这样做的)。总起来说,没动翻身不过高的贫雇及一般中农土地。 至于补偿安置限度,也是根据村的具体情况有分别的去进行。地多的村,窟窿户及错斗的勤劳中农都补到平均数或以上。下降中农、富农、地主稍低点。如盛辛店填补窟窿户、补偿错斗中农,每人都到三亩半(平均数),安置富农到三亩,地主到二亩半。又如张清营的七个窟窿户
4、,六户错斗中农均补到三亩一的平均数或以上,有的村富农每人也安置到二亩九分。 需要填补补偿安置量大,但土地少,来源不定,为了保护贫雇翻身果实,不伤害中农,使波动面小,稳定群众生产情绪,整个补偿中农安置地富的土地数字就降低了(须在此后按彭真同志报告规定的东西来源的第五项予以解决)。如东金斗营每人平均为二亩七分,填补贫雇到将近平均数(二亩五)。补偿中农到每人二亩,地主富农只安置到每人一亩半(寿张亩,一亩合市亩一亩三分)。阳谷的中孔贫、中农都补到每人一亩八左右,地富安置到每人一亩五(阳谷亩,一亩合市亩一亩四分)。 至于小商贩、手工业者、商人地少些但能维持生活就不补了。如阳谷东孟楼,三家作买卖的每人合到
5、市亩二亩一,就没再补他。地富有工商业的,也是少安置地。如中孔一户富农,退还了他药铺,土地只补到一老亩。 逃荒户没证明在别的XX县区安家分地的,原地不动也不补。 这种执行较好的村庄,有的也出点毛病。如有的孤立,没有及时带着一般村(如南峰马庄、阳谷中孔);又如只通过支部党员群众,不通过农、青、妇组织。为什么这类村执行得比较好呢。主要是领导较强,是按正确方针政策路线执行的。 第二种情况是执行较差的村。有的是执行政策上有错误,有的是执行路线上有错误。 先说执行路线正确,但在执行政策上犯错误的村。主要是存在着绝对平均主义。调剂土地时,动的面宽,补的面广。不适当分扩大了土地抽动面。有的村庄几乎又来一次平分
6、。如南峰四区的马劳庄工作组,就是注意了树立农村党支部的领导;工作都能经过支部研究推动。如遇支委党员不通或有顾虑,即耐心解释,进行教育,搞通思想,解除顾虑,再共同具体研究工作。有了初步意见,就通过支部领导农会,进行讨论;待干部、党员、会员思想都成熟了,才开村民大会,宣布结束土改确定地权的意义和原那么;并以支部为主吸收中贫农代表,根据支部研究的初步意见,再具体讨论,谁该抽谁该补;订出议案后,再到村民大会上公布,并贴出榜来,让群众分组反复讨论;有意见提出来,再研究,直到没意见了,才最后确定。这样的工作路线还不错,但在土地调剂上却犯了绝对平均主义的毛病。这村一百五十四户,五百六十九人,自然地二千四百一
7、十八点七亩,标准地一千六百四十七点八亩,每人平均自然地四点三二亩,标准地二点九亩。被斗户(其中地富少)和贫农土地的平均数为每人二点五亩。在调剂土地来源中,除了七亩七分公地和从阎庄调剂来的十亩以外,又从十八户中抽出二十九点三亩。共填了十户贫农,补偿了一户被清剿的贫农,八户错斗中农,安置了一户富农。假设从补地户中看,这一户富农,六口人(内逃亡无音信的一人),安置了十点五亩,每人一亩七。中贫农假设以补到标准地二亩五为准,那么八户错斗中农中,有两户可以不补。一户四口人有自然地十四点四亩,合标准地九亩四,每人平均二亩三分五;另一户七口人,标准地十六亩一,平均也合二亩三,都已接近平均数。贫农十一户中,有两
8、户每人平均标准地九亩四,每人平均二亩三分五;另一户七口人,标准地十六亩一,平均也合二亩三,都已接近平均数。贫农十一户中,有两户每人平均标准地二亩七或三亩,一户六口人,自然地二十二亩三,标准地十三亩九,故此三户也不应补(如真是地质坏的可调剂点好地)。其余十四户中贫农,共五十四人,已有标准地一百亩零九分,假设每人补到二亩五,计算还需三十四亩一;加上安置一户富农的十亩五分,共需四十四点六亩。已有果实地十七亩七,征收三户漏网地富十亩零三分,三户村干部退出多占地一十一点四四亩及两户中农多占的四亩,共得标准地四十三点四四亩;这和需要填补补偿安置地数四十四点六亩差不多了。人多的户,再酌情少补点,就满可以解决
9、问题,那在全村平均数左右的十一户贫中农就可不动。这样可由百分之十一点六八的抽动面,降到百分之五点三二了。 这村的端正政策,虽经群众反复酝酿讨论,外表上没意见了,实际上不会没意见的。从不该抽的十户中看,一共才抽地十四亩二,每户还不合亩半地,抽的面这样广,如此零星,一定波动一般群众情绪,影响生产。阳谷三区的张弯、沙河崖、孙庄、白楼的执行情况也都和这差不多。 有的村曾方案按全村人口平均地亩推平,如XX县区高常庄(冀报一千四百三十一期上刊载了)。准备将超过平均数三亩以上的六户的土地,都抽出来,到达推平。经县委检查纠正,用五亩公地及三亩黑地(富农的),就可解决问题。阳谷三区丁集、东国,也曾有过推平的方案
10、。尤其是南峰四区李台,想把全村平均一亩二分以上的户的土地也都抽出来。这些都未实现,就及时被纠正了。虽未变成事实,但突出地表现了一些干部中严重的极端平均主义思想。 以上所述的绝对平均主义思想是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在结束土改中的具体表现。这种想法和作法,结果会使地权本可确定的不能确定,土改结束本可早日结束的不得结束,打击群众,阻碍生产。 政策原那么能掌握而不能走群众路线的。抽动谁,填补补偿安置谁多少数,方案地都不错,就是没经过群众很好酝酿讨论,只是工作组或其主要村干方案了,即到会上公布执行。这样作的结果,有的是一般村干党员不通,结合群众抵抗,有的是群众怨言四出。南峰三区开始阶段曾普遍产生过这种偏向。五
11、区西沙河因为没依靠支部、贫农,工作组单独地召开错斗户(中农)认错征求意见,结果形成对村干积极分子诉苦,干部党员贫农泄了气。后经纠正,又依靠支部、贫农去作,结束了端正政策,到达中贫农团结,一般群众还满意。 第三种情况,是执行全错的村。政策没有掌握,执行路线也走错了。有的是不经群众讨论,又绝对平均主义,动的面宽。如南峰四区李台组的李庄,三十户人家,就动了十二户,党员群众都不满。二区申庄一百三十户,动了三十户,二亩四平均数以上的户,都抽了。还有的单纯任务观点,限期完成端正政策任务。召集村干,布置下去,限期完成。村干到村,几个干部一商量,抽谁补谁,到会上一宣布,就算确定了。如南峰四区马劳庄组的寻庄、富
12、豪庄;舍利寺组的阎庄、钟庄;大屯组的四合村都这样做过。检查后,已作纠正,重新办理,按正确政策及路线,依靠支部、贫农,团结中农,有领导、有步骤地去作。 以上所述第二种和第三种执行情况中,存在的错误和偏向,根本原因,约有以下四点: 一是盲目性。有些同志对土改的目的性及端正政策、确定地权的目的性不明确,不从总路线、总政策去了解,特别突出的,还表现为单纯任务观点。 二是绝对平。有些同志存在着绝对平均主义思想,政策界限不明确,对动与不动的界限不具体、不明确。 三是作风坏。执行非阶级路线。有些同志不是依靠支部领导,依靠贫农稳固地团结中农,有领导、有步骤、有方案地去作。有的包办、简单命令,有的放任自流。 四
13、是不区分。在实际执行中,没有区分不同村庄、不同方针与作法。各县九月干部会议上作了区分,但今天看来,仍不够具体。对一、二类村中端正政策确定地权问题的多少、情况,未细致区分。以致有的村,小题大作,人为地扩大问题。个别同志又违反决定,在个别第三类村中(群众优势未树立、阶级队伍混乱、地富未打垮,这种村现在不是端正确策问题)去号召端正政策。 第四种情况,是地富反攻及错斗户倒地或地富高头的村。这种村里,地富高头,村干党员泄气苦闷,群众恐慌,秩序混乱,严重影响生产。这种情况,是在九月以前发生和开展下来,在九、十月份中被制止纠正的。 这种现象的产生,主要是在执行中未能根据村庄根本情况,区分不同类型,执行更具体
14、的方针与作法。而是布置下来端正政策,就一般的普遍的号召下去(四月会议后至八月一段中严重)。再加上有些工作干部政治水平低,自己的思想界限、政策界限也没划清,到村宣传,讲不清楚,或说错了。比方有的干部说:过去斗错了,现在要补偿。这就给地主留了空子钻,给积极分子群众泼了冷水。这在工作根底好的老区,群众的力量大,地主不敢支。但在封建没彻底打垮、群众优势没形成的半老区(村),地主就敢乘机结合某些坏干部,拉上错斗户(中农),起来威胁、辱骂村干,吓唬群众、倒土地、倒浮财,搞起反攻来。村干群众不摸政策底,也不敢分辩抵抗,只好忍痛让地主倒回去。有的干部不仅不制止,相反却助长他。阳谷四区区部驻村金海,地富把全部果
15、实倒回去了,区里也没管。在征麦季公粮时,地主倒的地,区里还给他过粮拨负担(后追查责任时,说是坏村干捣的鬼,区里官僚主义不知情况上了当)。这样一来,地主认为倒地合法了。群众也认为真的兴倒了。一个小区干的父亲,也自动退地,群众更认为是真了。这样各村地主也随着倒起来。在全区五十三个村中,接连着就有三十八个村里地主倒果实。当时怪不得金海群众疑心说:军头没换,为什么天变了。八路军帮咱翻身是好心,就是翻倒坑里了,后来不知到底怎着哩。地主反攻阳谷发生的较多,南峰也有一些,濮、范、观、寿老区中是个别的。只是三类村中有的发生地主高头,但多不敢倒果实。如濮县五区的十八里铺、赵海等村就是这样的。至于怎样打退的地富反
16、攻,怎样纠正的错斗户倒果实,其情况和经验,下面再说。 根据执行情况的分析,有以下几个问题,须要明确。 甲、在方针政策实施上,必须区分村庄具体根本情况的不同,提出具体的方针与不同作法。不能笼统、一般化。各县九月扩大干部会议上,根据村庄根本情况,区分了三种不同类型村(老区、半老区)。已在八月报告中报上,并向党委作了口头报告;在九月中,又根据执行工作的体验、开展,细致区分了几种情况(区党委也有指示)。主要是把一、二类村庄(共同点是封建、半封建剥削制度已根本消灭,农民分得相当于平均数的土地,阶级优势已经树立),又区分了三种情况(已向各县初步传达)。 第一种情况是端正政策已经执行和没有问题不须端正的村庄。一是端正政策已经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