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学院晚自习管理制度推荐五篇 城市建设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使我院同学能合理高效地安排学习时间,以提高我院学生专业学习水平为宗旨,同时也是为了使我院学生晚自习走向标准化、制度化,特制订城市建设学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希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一、自习要求 1.晚自习时间定为每周周日至周四晚上冬季7:009:00,夏季7:309:30(晚自习有课的照常上课),团委院学生会将不定期的进行抽查。 2.学生应在指定教室的指定位置上进行晚自习,否那么视为缺勤。 3.晚自习需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和自由走动,严禁迟到和早退。 4.城市建设学院团委院学生会学习部、自律自保中心将每晚核查人数
2、并统计出勤率,在每周五(上午11:0012:00或下午4:005:00)由各班上交团委院学生会学习部、自律自保中心备案。 5.各年级各班级须严格配合学院管理,班长、自律委员、学习委员每晚须严格执行点到制度,晚自习开始前点一次到,晚自习结束后点一次到。 二、关于请假 1.学生书写请假条,应格式标准,书写认真,理由充分合理。 2.假条需有各年级各班辅导员的签章,假设情况紧急,可暂时由班长代签,但第二天必须上交辅导员证明,否那么班长签字作废;事假 (如。会议)可由负责人(如学生会主席)签章方可生效,可以集体请假。 3.假条由班长统一保管,待学习部、自律自保中心考勤时即可交上以供核实。 4.学习部、自律自保中心本部人员假设因查自习缘故离开者,仍需填写假条,以供核实。 5.假条必须符合上述 1、2两项规定,否那么将视为无效假条,学习部、自律自保中心有权销毁。 三、处分制度 1.院学习部、自律自保中心将每周通报一次,结果与“优秀班集体、奖学金等评优评先挂钩。 2.请假者每天每班不得超过5人,因故(如会议等)有三人以上不能晚自习的,须经有关部门出示证明,否那么将取消该班的一切评优资格。 3.每人每周最多请假2次,每月不得超过6次,否那么将取消个人一切评优资格及奖学金评定。 四、制度解释权 此制度由学生处和院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 城市建设学院 2023年2月24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