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农村妇女参与事务管理经验沟通 一、提高农村妇女参与基层社会事务管理程度的必要性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是社会进步、妇女进展的重要标志。改革开放特殊是2023年男女公正根本国策提出以来,农村妇女随着从业领域的扩大、从业层次的提高、思想观念的更新,其参与基层社会事务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加,但与参与经济进展和所发挥作用相比,农村妇女参与基层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还较低,从我区目前的状况看:一是农村妇女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受重视程度不够。具体表现为:农村进展女党员和提拔使用妇女人才的比率很低,妇女先进模范人物很少,农村妇女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和业务进修的人数明显少于男性,在农村各种经济组织
2、中从事管理工作的妇女比例极低。二是直接参政议政的农村妇女总体上仍存在着比例小、人数少、力量弱、层次低、配角多的问题,女村支部书记、女村委会主任更是凤毛麟角。 二、提高农村妇女参与基层社会事务管理程度的建议 1、建议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当好农村妇女参与基层社会事务管理的坚决支持者,在农村党组织中不断完善有利于妇女中选的选举程序,扩大进展女党员和女后备干部的比例,为农村妇女参与基层社会事务管理奠定坚实根底。 2、建议民政部门作为负责推动村民自治工作的职能部门,要从自身职责动身,加强对农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把村委会组织法关于妇女在村委会中要有“适当名额的规定以专职专选、“至少要有一名女性成员等经验做法的方式落到实处,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时要有针对性地扩大女性成员的比例,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活动,尤其是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等自治组织中妇女要占确定比例。 3、建议宣扬部门要充分运用媒体,广泛深化地宣扬有利于妇女参政议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加妇女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引导全社会克服“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观念,引导农村妇女走出家门,乐观关心集体事务,乐观参与村内各种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提高农村妇女在日常村务管理中的声音,并通过对农村先进女性人物的宣扬,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气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