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平安的承诺书 一、认真学习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市公安交通工作管理会议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车、谁负责的原那么,与经营承包人、驾驶员逐年签订平安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职责。 二、凡违法记满12分和近三年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同等或同等以上责任的驾驶人,禁止从事营运;凡有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的,一律先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的原那么,严格开展源头管理责任倒查,落实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加强对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力度,安排人员上路,严查严处车辆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本单位不发生上述问题,做到平安驾驶。营运出租车必须使用gps系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驾驶人员不按规定使用gps的行为,消除逃避监管的平安隐患。 四、落实班线客车进出站登记制度,强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平安检查,防止危险品上车;坚决杜绝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发生。 五、设立举报平台,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发动群众举报站外揽客,中途上下客等非法营运和违规客车。 六、不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平安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平安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七、落实责任追究,对把关不严、领导严重失职、渎职而引发的造成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倒查制,除追究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人外,主要负责人追究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