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办2023年半年工作总结 2023上半年,我办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策应中央部署,积极调研摸底,为新一轮县级机构改革做实铺垫,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严格控制和优化配置机构编制,实现机构编制法定化,不断开创我县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现将2023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1、切实抓好控编减编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开展控编减编工作,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总要求,着力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守住了“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这条底线。 2、严格执行进人核编制度和空编使用方案。在上年底核定空编使用方案,各单位
2、选招聘工作人员,原那么上必须在县编委会审核确定的空编使用方案范围内,凭县编办开具的核编通知单,报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实施。强化日常进人核编制度的执行,把好进人“准入关。 二依法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按时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代码体系建设标准化开展,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完成了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402个、变更法人登记50个,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网上提交率达100%。 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谋划新时代机构编制工
3、作 1.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等结合起来,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刻领会时代背景、理论品格、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切实增强政治理论素养,提高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推动开展的能力。 2.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编办是党的政治机关、政治性是机构编制工作本质属性的观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政权观念、群众观念,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和创新管理,优化执政资源配置,推动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 3.找准工作定位。明确新时代机构编制事业的目标和方向,研究细化今后五年机构编制工作的阶段性目标、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全
4、面梳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各领域改革、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任务,主动对接、担当实干,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机构编制部门的具体任务,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全面盘点和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的机构编制工作,围绕重点任务、结合重大改革,确定一批重点研究课题,着力攻关,努力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推进改革的具体措施。 四围绕中心主动作为,统筹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 1.做实做好新一轮机构改革前期调查摸底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为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即将启动之前,我办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学懂弄通中央精神,精心做好改革前的准备工作。统筹各类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做到符合
5、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推动构建适应新时代开展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开展需要的党政群机构新格局,统筹做好涉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隶属关系调整的工作。 2、积极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我办干部作风建设,结合我县机构编制工作实际,重点针对干部作风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问题,开展整治活动,切实加强了对党员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促进了干部作风建设。 3、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按照上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办积极响应,提高认识,压实帮扶责任。一是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扶贫攻坚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二是做好贫困户资料数据的采集、识别、填写、入档工作,集中时间、
6、集中精力、抽调专人,将扶贫攻坚工作抓细抓实;三是狠抓落实,不定期到帮扶贫困户家中走访慰问,宣传精准扶贫政策,了解贫困户的实际困难,积极采取有效的帮扶措施和手段,确保帮扶的贫困户稳定收益,如期脱贫。 4、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办共有9户征迁户,现已完成8户拆迁户的征迁工作,并争取于7月30日前完成征迁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要点 1、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和制度化建设,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更加标准。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2023年度控编减编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考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工作,继续做好“12310举报受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做好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工作。 2、继续做好中文域名注册续费工作。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做好中文域名注册续费工作,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时间安排以及有关要求,并争取得到县财政支持拨付中文域名注册费用,以减轻了各注册单位经费负担。 3、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清理调整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促进对部门权力运行监管的常态化。 4、加大对脱贫攻坚、征迁工作的力度。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