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问题【】: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它有利于盘活企业的资产,加快资金流动。但对于资产证券化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目前还没有一个定论。现在同时并存确实认方法有两个:风险和报酬分析法与金融合成分析法。在文章中,笔者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意见。【关键词】:资产证券化;确认一、 何为资产证券化对于证券化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1991年,格顿(Gardener)为证券化提供了一个一般性的定义:资产证券化是使储蓄者与借款者通过金融市场得以局部或全部地匹配的一个过程或工具。在这里,开放的市场信誉(通过金融市场)取代了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封闭市场信誉。引自资产证
2、券化原理、实务、案例,张超英、翟祥辉,经济科学出版社。这个定义是一个广义的证券化概念,它包括融资证券化和资产证券化两种。狭义的证券化其实就是指资产证券化。SE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资产证券化的定义是通过对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界定来进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是指这样一种证券。它们主要由一个特定的应收资产池或者其他资产池来支持,保证偿付。这些金融资产的期限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循环周转的。根据资产的条款,在特定的时期内可以产生现金流和其他权利,或者资产支持证券也可以由其他资产来保证效劳或保证按期向证券持有人分配利益。转引自资产证券化的会计问题研究 江百灵, 厦门大学硕士论文。目前国内学者使用较
3、为广泛的定义是:资产证券化是指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流的应收账款等资产聚集起来,通过结构性重组,将其转变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据以融通资金的过程。引自资产证券化:理论和实务凤坤 北京大学出版社。从以上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资产证券化是一个融通资金的过程,它通过一系列的金融创新,把一些流动性较差的资产转变为证券进行流通,从而到达融资的目的。从我国国内学者广泛使用的定义中,我们又可以看到至少在我国应收账款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重要的一个组成局部。从资产证券化的定义中我们也可以很容易地知道什么叫做应收账款证券化,它是一种以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应收款项作为资产池的资产证券化。
4、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的事物,它有利于盘活企业的资产,加快资金流动。另外对于我国现在正在进行的国有不良资产的管理,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等方面都有积极的作用。但是,资产证券化的会计问题在目前还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本文将对资产证券化会计问题中确实认方面进行探讨。二、 资产证券化运作流程资产证券化的运作流程,简单的将就是将企业(原始权益人/发起人)的资产聚集成一个资产池出售给为资产证券化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实体(SPE),再由该特殊目的实体将这些资产聚集成一个资产池,以该资产池在将来可以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向投资者发行证券(该过程就是途中的粗线所示);发行证券所获得的大局部现金就付给原始权益人,
5、这样就到达的原始权益人的筹资目的(细实线所示);最后就是利用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型的证券(虚线所示)。以上就是资产证券化的一个简单过程。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它涉及到很多的环节还有其他很多的创新金融工具。三、 对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问题的探究(1)国际上两种确认方法所谓的资产证券化会计确认问题其实就是指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企业(也就是原始权益人/发起人)要如何对已经证券化的资产进行再确认或者也有可能是终止确认。这其中的关键在于资产证券化是作为资产出售还是作为担保融资来处理。这两者的差异如下表。目前关于资产证券化确认有两种方法:风险报酬法(Risk and Returns Approach)
6、和金融合成分析法(Financial components Approach)。前者以英国会计准那么委员会1994年公布的第五号财务报告准那么报告交易的实质为代表;后者以美国FASB2000年公布的第140号财务会计准那么金融资产转让与效劳及负债清偿的会计处理和国际会计准那么理事会1998年通过的IAS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为代表。风险报酬法是以被证券化的资产相关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为标准来确定该资产是否终止确认的。根据这个标准,FRS NO5对资产证券化所涉及的资产转让确认问题提出了三种方法,分别是终止确认法、联系列示法和单独列示法。终止确认法指当发起人对证券化资产没有保存任何重大的风
7、险与报酬,没有偿付资产证券的义务时,应该终止确认资产,所获资金作为出售资产收入,同时确认资产转让损益。联系列示法那么是指当发起人虽然保存了证券化资产的重大风险与报酬,但这种潜在的利益或损失是有限的,可预计的,那资产就仍列示于发起人的资产负债表中,但是尚未清偿的借款作为抵押资产的减项,并且不确认损益。单独列示法那么是指当发起人保存了与证券化资产相关的重大风险与报酬时,而且它又不复核联系列示法的条件时,那么证券化资产单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证券化所获资金作为负债确认。金融合成分析法那么认为,在涉及金融资产转让的情况下,应该将已经确认的金融资产的再确认和终止确认的问题与因金融资产的转让和约而产生的新的
8、金融工具确实认问题严格区分开。以控制权是否还存在来区分根底资产是进行后续确认还是终止确认的标准。提出这种观点的依据在于它认为控制权不能等同于风险和报酬的承当。(2)对这两种方法的分析首先,风险报酬法表达了实质终于形势的财务报表质量特征。但这种方法隐含着一个看法:金融工具的风险和报酬是不可分开的。这个说法的正确性在金融创新这么兴盛的今天令人疑心。因此可以说这种方法没有真正的理解资产证券化的经济实质。另外它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而也不符合确认的原那么。具体来讲,无论是美国的FASB和国际会计准那么理事会都认为会计要素确实认标准是: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也就是说一项业务要确认必须同时符合
9、这四个标准,而且在这四个标准中,可定义性排在首位。也就是要符合定义才能确认。现在,被最大成认的资产的定义是美国FASB的SFAC No6中的定义:资产是特定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拥有或控制的可预期的未来的经济利益。这个定义公布以后,被各个国家和地区奉为圭臬。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它强调的是“拥有和控制,而不是风险和报酬。在实务中,特别是在金融工具创新中,企业经常在不对一项资产拥有控制权的同时保有一些与该项资产相关的一些风险和报酬。例如在应收账款证券化合约中规定发起人有回购违约应收账款的追索义务,这时发起认的风险报酬并没有完全转移,但是他对证券化的应收账款并没有控制权。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采用
10、风险报酬法来确认这项业务的话,就违背该项业务的经济实质,违背会计信息公允的要求。而金融合成分析法那么是对衍生金融工具确认问题的一个创新。它认为应该将已经确认的金融资产的再确认和终止确认的问题与因金融资产的转让和约而产生的新的金融工具确实认问题严格区分开。以控制权是否还存在来区分根底资产是进行后续确认还是终止确认的标准。对于这点,笔者相当的赞成。首先,从资产证券化的过程来看,在设立了为了资产证券化而设立SPE后,企业将可证券化的资产聚集成一个资产池,然后把这个资产池向SPE 转移。在这个转移过程中,其实质应该是一个“真实销售的过程。也就是说发起人已经不再对这些证券化了的资产拥有控制权(但是很重要
11、的一点就是在这个时候发起人也许还会根据合同要求还拥有一些与根底资产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如果不是这样做的话,就无法实现证券化了的资产与发起人之间的破产隔离,这等于是动摇了资产证券化可行性的基石。另外,在这个方法中,还隐含这这样的一种观点:确认由于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产生的衍生金融工具。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常常伴随着一系列的金融创新,如现金担保账户、超额抵押、证券持有人保存追索权,发起人持有次级证券等方式。这些工具中隐含着多个和约,如期权和约、远期和约、互换和约等。而这些在风险和报酬分析法中确无法得到很好的表达。FASB在FAS133中主张,衍生金融工具代表了符合资产或负债定义的权利或义务,因此,应该在财务报表中予以确认。而IASC除了表达了类似的主张外,还明确地把“和约列为法定导致义务的事项。也就是说,对于衍生金融工具是否应该在表内确认,理论界已经达成一致。而金融合成分析法就在这方面与FAS133达成了一致。四、 结论资产证券化是一项新出现的事物,对他如何确认将会影响整个的财务报表。对于风险和报酬分析法与金融合成分析法,笔者比拟赞成采用金融合成分析法。虽然风险与报酬分析法表达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那么,但是金融合成分析法更能表达资产证券化的经济实质,而且金融合成法成认了应该确认衍生金融工具,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