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卫生局医疗机构执业监查方案 为进一步标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平安,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诊所根本标准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标准诊疗行为和医疗效劳市场秩序,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就医平安。 二、检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社区卫生效劳中心(站)、门诊部、个体诊所、厂企医务室等。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管理、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医疗
2、广揭发布情况以及卫生部修订后的诊所根本标准相关要求。 四、工作安排 1、发动部署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发动,加强对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依法执业意识。 2、自查自纠 各医疗机构要对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自查,特别是聘用非卫技人员、跨专业执业、科目设置以及医护人员执业变更等情况。 3、检查督查 各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区卫生局医政科、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依法执业检查工作,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检查及整改结果将作为医疗机构年度效验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工作,将其作为标准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开展的高度来认识。 (二)各医疗机构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标准依法执业,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建立医务人员根本信息档案,对于自查和检查过程中发现在问题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整改。 内容总结(1)区卫生局医疗机构执业监查方案 为进一步标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平安,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卫生部诊所根本标准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2)检查及整改结果将作为医疗机构年度效验依据(3)要建立医务人员根本信息档案,对于自查和检查过程中发现在问题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