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202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通报2020年初,区政府分解下达了60项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工作安排,区政府督查室对2020年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跟踪督查。现通报如下:一、任务完成情况(共60项)完成或基本完成年度任务38项;未全面完成年度任务22项,分别是:第1项聚力发展3D打印智能装备制造产业;第3项集聚发展大健康、新材料等产业;第4项培育发展“互联网+”新业态;第6项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不断向高端化、智能化迈进;第7项推进铸造行业产能核定、整合提升,引导服装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第8项鼓励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第9项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第12项提升
2、城市“颜值”;第13项完善城市功能配套;第15项积极盘活闲置资产;第16项完善城市规划、设计、管控体系;第17项解决城区“停车难”“市场旧”等群众反映热点问题;第22项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第23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第25项做好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第26项巩固繁昌经开区国家级绿色园区创建成果;第28项丰富旅游产品供给;第31项拓宽乡村旅游发展空间;第40项高标准打造园区载体;第43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第44项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第48项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二、督查建议(一)强化结果运用。202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已纳入区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繁政考20206号)
3、,建议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规定,对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单位,在区政府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二)抓好推进落实。未完成全年目标的任务,区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推进。特别是工程类任务,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合理安排机械设备和人员力量,抢抓晴好天气,全力施工,加快推动一批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民生工程投入使用,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三)提前谋划安排。区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区有关单位,提前谋划2021年度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工作,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等。牵头责任单位要发挥好统筹调度的作用,主要负责同志要专题部署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好落实;配合单位要提升协作意识,主动拾遗补缺。区各责任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协同合作,不断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区政府重点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附件:繁昌区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全年完成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