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科在医院辐射平安与防护管理委员会中的职责 医院辐射平安与防护管理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辐射平安与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制订本院辐射平安与防护工作的方案和总结;对辐射平安控制效果进行评议;定期对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辐射平安与防护制度进行修订; 二、负责对全院辐射平安与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种制度以及防护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档案管理; 四、组织实施放射人员关于辐射平安与防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防护知识的培训工作; 五、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查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辐射平安与防护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辐射平安与防护管
2、理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辐射平安与防护管理工作,具体制度如下: 一、制订辐射平安与防护工作的方案和总结;定期对辐射平安控制效果进行评议;对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辐射平安与防护制度进行定期修订。 二、定期召开辐射平安与防护工作会议,定期对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讨论辐射平安与防护工作方案和总结、放射人员职业危害控制等事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 三、对全院辐射平安与防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督导落实。 四、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查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决定。 预防科在辐射平安与放射卫生防护管理中职责 一、负责医院辐射平安与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制度
3、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负责医院放射工作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 三、负责医院辐射意外事件报告。 四、负责医院放射工作环境的监测及评估申请的办理。 五、负责医院放射工作岗位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 六、负责医院放射工作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七、负责医院职业危害岗位人员职业病鉴定申请。 人事科在辐射平安与放射卫生防护管理中职责 一、负责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录用规章制度的制定。 二、负责对放射岗位录用人员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告知。 三、与预防科协同管理放射工作岗位人员。 四、对诊断为职业病的放射线岗位人员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报告,负责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平安科在辐射平安与放射卫生防护管理中
4、职责 负责医院辐射平安事故的报告。 医务科在辐射平安与放射卫生防护管理中职责 一、负责组织、参与急性辐射病的救治,及医务人员的应急调配。 二、负责组织医院专家组的会诊。 三、协助参与医技人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护理部在辐射平安与放射卫生防护管理中职责 负责组织护理人员参与辐射平安事件的救治。 器械科在辐射平安与放射卫生防护管理中职责 一、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放射线部件的设备时工作。 二、负责医院辐射危害场所防护设备的购置以及维护工作。 三、负责辐射平安与放射卫生防护用品的购置及维护。 管理科在辐射平安与放射卫生防护管理中职责 负责医院辐射危害场所的工程修建以及维护改造工作。工会组织在辐射
5、平安与放射卫生防护管理中职责 一、监督医院管理部门开展放射卫生防护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对医院存在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与医院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放射卫生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催促解决。 第二篇:辐射平安与防护管理委员会职责制度()辐射平安与防护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院辐射平安与防护管理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辐射平安与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制订本院辐射平安与防护工作的方案和总结;对辐射平安控制效果进行评议;定期对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辐射平安与防护制度进行修订; 二、负责对全院辐射平安与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种制度以及防护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负责本院放射人员
6、的健康档案管理; 四、组织实施放射人员关于辐射平安与防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防护知识的培训工作; 五、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查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辐射平安与防护管理委员会制度 医院辐射平安与防护管理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辐射平安与防护管理工作,具体制度如下: 一、制订辐射平安与防护工作的方案和总结;定期对辐射平安控制效果进行评议;对突发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各辐射平安与防护制度进行定期修订。 二、定期召开辐射平安与防护工作会议,定期对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讨论辐射平安与防护工作方案和总结、放射人员职业危害控制等事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 三、对全院辐射平安与防护
7、工作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督导。 四、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整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决定。 第三篇:医院辐射防护平安管理制度1四所楼镇卫生院辐射平安管理制度 1、强化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意识,自觉配合并切实落实诊所内放射设备的使用平安,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 2、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平安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能,确保其平安正常的运转。射线装置变更时及时办理申报变更手续,机房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 3、采用放射诊断应遵循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那么,防止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放射防
8、护知识和相关法规的专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前方可上岗,从业期间须接受定期培训,确保正确合理操作射线装置。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前方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对已经从事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要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档案。 5、医用诊断x射线机须由专业放射影像医师操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6、进机房前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开机前检查平安装置,记录机器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切掉电源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7、对患者拍摄前应认真核对诊疗方案,准确对位,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重复照射。 8、机房内除受检者外,陪同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9、9、机房内必须配备一套受检者防护服装,并按规定使用。 2023、机房门必须设置门灯连锁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张贴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照射前必须关闭机房大门前方可开机照射,机房工作时大门上方应有红灯指示。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一、对使用科室提出的设备维修申请,维修人员应及时予以响应和处理。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应详细填写记录,并通知使用科室恢复使用。 二、无法解决的或疑难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三、急救设备,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而应积极抢修保证临床第一线需要。 四、使用科室要按规定做好医疗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落定情况。 五、定期深入科室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平安巡查,及时发
10、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预防维修(pm),降低设备发生的概率。 七、对保修期内或购置保修合同的设备,要掌握其使用情况。出现问题时,及时与保修厂方联系,对维修结果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并检查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八、应做好休息时间和节假日的维修值班,确保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均能处理突发的维修要求。 九、保持工作区域的平安与整洁。保管好各种维修工具、仪器,防止丧失损坏。 十、定期召开业务碰头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研究、分析维修中的疑难问题,交流维修心得。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方案 一、放射平安管理小组在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实施放射科主任对放射平安管理小组成员
11、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技术培训方案。方案对医师实行不同影像学方法的轮转学习,力求全面掌握影像学各种方法、以便发挥综合诊断的优势。鼓励高年资主治医师按人体解剖系统分专业深入钻研培养成某一方面的专家。技术人员实施相对固定,定期轮转,掌握放射科各种设备的操作、使用,实现一专多能;科主任全面管理好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有方案地安排好各级人员的专业培养和提高。 三、放射培训方案。工作人员准备参加XX省辐射环境监测站组织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平安知识的培训;做到每个操作人员都进行培训,加强操作人员的辐射平安教育,增强操作人员在辐射工作岗位的可调节性,做到辐射人员轮流上岗,尽可能到达“防护与平安的最优化的原
12、那么。所有从事辐射的工作人员每年接受法律法规和辐射平安与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 监测方案 一、积极配合、协助环保、计量等职能部门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测。 二、定期对设备辐射情况进行监测,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发现辐射量超标对环境或工作人员构成危害的立即上报。 三、对工作人员剂量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检测,发现辐射量超标者立即通知本人并按规定进行处置。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那么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平安与防护条例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为使本单位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平安,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事件应急处理
13、机构与职责 (一)本单位成立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件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组 长:陈 峰 副组长:彭冬冬 成 员:杨顺强 应急处理 :0378-4282525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定期组织对放射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院办并落实整改措施; 2、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应启动本预案;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4、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5、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6、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
14、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7、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三、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那么: (一)迅速报告原那么; (二)主动抢救原那么; (三)生命第一的原那么;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那么;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那么。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