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抗旱防汛应急预案 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 及根本原那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根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
2、二)根本原那么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催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平安。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开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平安。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防止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
3、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效劳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
4、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平安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平安生产管理与监督,催促平安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平安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
5、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平安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平安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
6、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效劳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平安;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平安;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
7、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平安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平安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平安。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8、( :0856-5520227)。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开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
9、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开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发动、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那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
10、)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平安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假设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开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
11、、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根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催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
12、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水务站、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催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
13、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效劳中心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七、附那么
14、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平安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内容总结(1)乡镇抗旱防汛应急预案 乡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2)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3)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4)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