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力发电厂副总经济师工作标准 副总经济师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副总经济师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等的规那么。 本标准适用于xx水力发电厂副总经济师的工作。2标准性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xxx2039-2022绩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3工作责权3.1职权 3.1.1副总经济师协助主管厂长对分管工作行使职权。 3.1.2协助厂领
2、导搞好厂的经营管理及经济活动分析工作。 3.2责任 3.2.1对分管的经营管理及决策失误负相应责任。 3.2.2对直接上级负责。4任职条件 4.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责任感;实事求是,作风民主; 有改革创新观念和开拓进取精神;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和管理水平。 4.2文化程度或技术职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 4.3工作经历。从事电力企业生产管理岗位五年及以上,并在中层管理岗位任职三年及以上。 4.4业务能力:能正确理解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法规精神;善于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对全厂经营管 理等重大问题,能及时协调解决或提出可行性建议
3、。 4.5专业知识:掌握经济管理学及现代企业管理等知识;熟悉企业法、税法、合同法、劳动法等国家 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日常性事务处理。5工作内容和要求 5.1催促有关部门编写企业的中长期开展规划。 5.2组织全厂年、季、月生产方案的编报及贯彻执行。 5.3催促全厂综合方案的编制、下达、检查与考核。 5.4协助主管厂长负责全厂合同、契约及协议的归口管理,制定管理制度,并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5.5催促主管厂长委托负责全厂的其他经营管理工作。6工作报告程序 6.1工作问题处理程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必要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对下级的报告必须在4h内明q/xxx3026-2022138确回复。 6.2工作报告程序。向直接上级报告,不越级报告。 6.3工作意见(建议)汇报程序。向直接上级汇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7检查与考核 7.1本工作标准执行情况由主管厂级领导负责每月检查考核一次。 7.2根据考核结果按q/xxx2039-2022进行奖惩。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