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食品平安质量承诺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相关规定现将食品平安管理制度质量承诺如下: 第一条 本商店建立进货台帐: 1、供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2、食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商标。 3、购货时间。 4、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及产品质量合格的相关票证。零售为主的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要严把查验关,建立食品进货时查验制度,如实查验食品“一单通条形码、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是否一致,索取“一单通要及时归档,保管期限为两年。 第二条 为确保食品平安,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防止病从口入,从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者方可上岗。从业人员要求每年2次定期
2、进行健康检查。 第三条 对已经上架销售的食品发现其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卫生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等手续,以及厂商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不完备的将下架停止销售,并退回供货商。发现本店资质文件不完备的将下架停止销售,并退回供货商。发现本店销售的食品超过食品有效期限与保质期限,或者食品在有效期限与保质期限内,但是质量出现明显问题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公害处理。 第四条 散装食品在销售过程中要用食品的容器(食品夹、食品勺),食品的外包装上要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联系方式。 第五条 如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平安隐患,如食品超过保质期、有腐烂、变质现象或出现生物性污染情况时,将立即停止销售该产
3、品,及时通知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制度 本商店为确保销售散装食品标签标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散装食品进货时。看食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等内容正确无误。 2、散装食品在上架时应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牢固、有无受潮、水浸污染或破损等异常现象,标志是否清晰,是否有产品合格证,同批次食品检验报告,如发现以上问题,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 3、散装食品在销售时要及时了解食品的质量变化,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4、对于散装食品应当在摆放容器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对于散装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
4、应当平安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摆放枯燥地方,并分类摆放,防止和其它食品交叉感染,防虫、鼠、蝇咬。 6、对散装食品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立即停止销售,下架或召回处理,以防止食品平安事故的发生。 7、销售散装食品必须做到,食品有专人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捡及包装效劳,销售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操作时必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调协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应标识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平安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本商店对已经上架销售的食品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立即进行退市: 第一条、对于本商店销售的食品,发现其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
5、卫生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等手续,以及厂商的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不完备、不合法的,将下架停止销售,并退回给供货商。 第二条、对于发现本商店经销的食品的标识和随附的宣传广告含有虚假和误导内容的。将下架停止销售,并退回给供货商。 第三条、对于本商店在销售、存储过程中,出现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食品等交叉污染的食品,将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公害处理。 第四条、对于发现本商店销售的食品超过食品有效期限与保质期限,或者食品在有效期限与保质期限内,但是质量出现明显问题的,本商店将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公害处理。 第五条、对于消费者申诉举报的食品将立即停止销售,迅速进行调查,弄清原因后,属食品质量问题的,本
6、商店将立即停止销售,并退回给供货商。 第六条、对于国家权威部门、法定检测机构宣布该食品不宜使用,或者有关执法部门要求禁止销售的食品。本商店将立即停止销售,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进货台帐制度 本商店确保食品平安,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平安,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商店建立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进销货情况,明确食品进货责任。 第二条 本商店将建立进货台帐内容如下: (一)供货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食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商标; (三)购货的时间; (四)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及产品质量合格的相关票证。第三条 本商店建立的散装和预包装食品购销台帐由张晓燕负责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
7、1)本商店对进货索取“一单通进行分类归档登记,以便工商部门检查。 (2)本商店在进货时如不索取“一单通,将按照食品平安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处分。 (3)“一单通保存时间二年。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为了确保食品平安,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防止病从口入,本商店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制度如下: 第一条 在本商店直接进行食品销售的人员,必须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身体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者方可上岗。 第二条 本商店的从业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员的检查。第三条 本商店的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将不得从事本商店的食品销售工作,疾病治愈后本
8、商店方可继续录用。 第四条 本商店对合格证过期,涂改,严重破损的从业人员要求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办理健康证。 第五条本商店食品从业人员要求每年1次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本商店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证号及健康检查时间与检查结果、健康证有效时间进行登记和存档。 食品事故报告制度 为预防、解决食品平安事故的发生,制定以下几条方案:第一条 定期检查销售过程中食品平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平安事故隐患。 第二条 如发现销售的食品存在平安隐患,如食品超过保质期、有腐烂变质现象或出现生物性污染情况时,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平安造成损害的,将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及时通知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9、第三条 对未确定的食品平安事故,将及时报告卫生部门、监督管理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便于有关部门做事故调查。并封存同批次可能导致食品平安事故的食品。 第四条 对于被确认为被污染的食品,为防止事故的扩大,返回供货商进行销毁或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销毁,退回的食品要进行登记。 第五条对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本商店将进行清洗消毒。 第六条对有关部门调查食品平安事故,明确事故责任后,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本商店内发生的食品平安事故由张晓燕负责。 第七条 本商店在进货时如不索取“一单通,将按照食品平安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处分。食品贮存、清理制度 一、对摆放酒水饮料或食品的柜台要每日至少进行四次擦洗。
10、二、将捺布应严格进行消毒再使用。 三、要随时对店内的卫生进行检查,除要求从业人员做到四 勤外,换要一切做到标准彻底。 四、店内要随风、明亮、摆放要整洁有序。 五、要经常检查酒水饮料及食品的保质期和包装情况。 六、要做好防蝇、防鼠。 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为保证食品平安,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平安,标准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查验关,结合食品平安管理提高食品入市质量,制定食品经营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平安管理。提高食品入市质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益,保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特制定食品经营索证、索票制度。 第二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山食品经营者通过进货时索取及检查供货单位和生产资产证、查验主体
11、的合法证。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使用注册商标的索取商标注册证,也可称为查验“两个主体。 第三条 食品经营者对供货单位合法性和有效性查验完毕后,应对所收集资料分类管理,以备所管辖工商部门检查。 第四条 对长期合作的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食品经营者还应索取登记发证机关的年检证明,年度检验不合格的,其主体的合法性即可视为无效。 第五条 以零售为主的经营者应向供货商索要打印的“一单通,严禁提前、复制、重复或不打印“一单通的行为。 第六条 以零售为主的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要严把查验关,建立食品进货时查验制度,如实查验食品“一单通“条形码、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是否一致,索取一单通“要及时归档,保管期限为两年。 第七条 食品零售应设“一单通登记,.如实记录“一单通的去向,包括生产日期、食品名称、购货名称,并有领取者签名。 第八条 食品经营者不得购进无主题资格供货商的食品,不得购进无“一单通的食品,不得购进与“一单通不符的食品。 第九条 食品经营者不安本制度规定查验供货商主体资格及相关证书,不打印和不索取“一单通的将依照食品平安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分。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