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生产整治管理职责 依据县安委会的工作要求,为了更好的抓好平安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经场班子会争辩,特制定场平安生产工作职责, 一、安监所工作职责 1、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辖区平安生产的措施和建议,监督辖区单位平安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经县安监局批准,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催促落实整改措施。 2、参与县安监局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建档工作,对辖区单位平安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和现场惩罚。 3、开展平安生产宣扬教育活动,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平安培训。 4、对重大危急源企业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挂
2、念有关部门对危急化学品进行登记注册。 5、推广平安生产新技术、新产品,催促企业改善平安生产条件。 6、指导、催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平安责任,重点预防工商贸企业、危急化学品、消防、建筑等各类平安事故。 7、办理县安监局和平安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场长平安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有关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把平安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 2、建立健全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催促检查本地区平安生产工作; 3、在执行各种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需明确平安生产指标、措施和考核方法,保证平安生产; 4、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时,要准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挂念事故调查处理和做好善后
3、工作。 三、场总支书记平安职责 1、认真组织贯彻国家关于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同时,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平安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起保证、监督作用。 2、制订党委书记年度平安生产工作规划,逐条落实到当年具体工作支配中; 3、发挥党组织在平安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保证作用,参与争辩平安生产问题,教育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 4、考核同级副职平安生产责任制落实状况; 5、总结推广平安生产先进经验,在双文明评比和评比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时,把平安生产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6、支持政府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平安生产学问竞赛活动。 7、发生死亡1人以上的平安生产事故时,要准时赶赴现
4、场,组织调查处理。 四、场分管平安生产工作副职平安职责 1、具体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和上级有关劳动疼惜、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确保平安生产; 2、争辩、布置平安生产时,提出有关平安生的具体要求,召开特地会议争辩平安生产问题; 3、做好本辖区内小煤窑、烟花爆竹、化工、建材、农机等企业及车、船、渡运、农业用电的平安管理和宣扬、教育工作,逐步改善企业的平安设施和劳动条件; 4、对本辖区内企业工程项目要严把好劳动疼惜设施“三同时关,对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关闭或停产整顿; 5、本地区发生重大伤亡以上事故时要马上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准时上报事故状况。 五、专职安监员职责 1、挂念分管领导
5、做好本单位平安生产宣扬、教育工作,落实平安生产法、江西省劳动疼惜暂行条例有关确定,制定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规划; 2、了解并把握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状况; 3、对本单位所属企业进行平安生产检查,对存在的平安、事故隐患催促限期整改; 4、监督本单位各项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平安生产管理规章和平安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实施; 5、准时把握并消退事故隐患,确保平安生产; 6、建立本单位平安生产网络机构和平安生产工作档案; 7、定期向本单位安委会和本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汇报工作支配和工作进展状况; 8、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县安监局汇报本单位平安工作状况。 六、廉职平安员、信息员职责 1、挂念分管领导做好本单位平安生产的宣扬和教育工作; 2、把握本单位平安生产状况; 3、了解把握本单位平安、事故隐患,并准时上报场安委会; 4、定期向场安委会汇报本单位平安生产工作状况; 5、监督并落实本单位平安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6、监督并落实本单位劳动疼惜措施实施; 7、监督并落实本单位平安生产的有效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