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几点思考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效劳经济开展上发挥着一定的作用。特别是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司法行政部门是重要的组织者和推进者,如何更好更优更全的效劳我县经济开展和社会稳定,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 一、依法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是经济开展的根底,也是政法部门的一项主要工作,司法行政部门承当着我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行政职能,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积极作用。一是要加大社区矫正监管力度。随着劳教制度的取消,社区服刑人员不断增加,社区矫正工作量不断加大,对于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日常工作中,应加大
2、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职能作用,采取日常监管和个别打击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确保实现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的目标。二是加大对特殊人群的关爱教育。我县大量农民工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的情况严重,未成年人得不到良好的关爱与教育,犯罪现象严重,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分子可在未成年人劳教所进行劳动教育。三是加大群体性犯罪打击力度,群体性犯罪对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直接关系到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群体性犯罪,特别是首要犯罪分子。 二、政法部门积极配合,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全县政法部门要在政法
3、委强有力的领导下,进一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援助配合力度。法律援助是党委、政府的责任,是司法体制改革中由司法行政部门承当的一项主要工作。202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了民生工程,是司法救助体系中的组成局部。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以推进刑事诉讼领域的法律援助工作,配合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共同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加大人民调解配合力度。各政法部门应该站在处理矛盾纠纷的角度上处理问题,大胆创新,想方设法减少双方矛盾,共同促进矛盾的解决。三是加大社区矫正协调力度。司法行政部门发挥主体作用,积极沟通公安、
4、检察、法院、财政、民政、妇联、人社局、共青团等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充分发挥联动作用,社区矫正监管中心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四是加大公证强制文书配合执行。对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建议加大执行力度,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以减少社会矛盾。 三、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资源,凝聚力量,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努力为全县政法工作改革和开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一是积极挖掘素材。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加大重大典型人物、事例的挖掘和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司法行政工作的舆论,有利于群众崇尚法治的舆论气氛。二是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根据信息员
5、投稿情况、采用情况,每一季度一通报、半年一排位,一年一考核。将宣传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绩效工作的一项重要依据。考核情况与年度评先评优相结合。没有完成宣传任务的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办公室年底对全年宣传工作情况进行评比,评选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年度优秀宣传作品。对于被中央级、省级等媒体采用的新闻稿件将分级给予适当的奖励。三是加强“法治工作宣传力度。司法行政部门是“法治的重要组织者与推进者。县普法办牵头定期编制?“法治简报?,收集我县普法工作、法治建设中取得的新成绩,好经验,扩大“法治影响面,建设人人学法、人人用法的法治环境。四是充分发挥?政法在线?栏目社会作用。各司法所积极参与到?政法在线?栏目
6、中来,每个司法所轮流拍摄调解案例,挖掘典型,塑造典型。积极引导群众借鉴调解经验,化解纠纷矛盾。扩大社会效益。 四、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证社会公平正义 在新形势下要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是标准内部监督管理。司法行政部门及时出台对各司法所、各股室年终考核制度,细化评分标准,制定工作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局机关抽调人员成立督察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期的方式对各司法所进行明察暗访,对日常工作开展督查,促进司法所标准化开展日常工作。年终对各股室及司法所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组深入各基层司法所、各股室,实地查看日常工作,根据考核标准打分,并进
7、行相应的奖惩。二是加大社区矫正督查力度。加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加大社区矫正监管力度。局成立督查组对社区服刑人员随时进行抽查,重点督查社区服刑人员每月生活补助费发放,每月到指定司法所指纹报到情况。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全覆盖。 五、加大人财支持力度,更大发挥社会效益 随着社会的改革与开展,司法行政机关工作量日益加大,人力财力紧张日益突显,需得到政府更为有力的支持。一是干部配备困难。局机关严重缺人。我局现有行政编制36个、工勤编制1个,实有干部23人,其中,一般干部只有3人,出现人员严重老化和缺人现象,个别股室仅有1人。司法所人员缺乏。现有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8个,实有干部41人,人员配备缺乏,有5个所为一人所。同时,司法所的行政执法职能与干部事业编制存在工作上不相适应,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二是经费保障困难。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关心、支持下,已经解决了我局一些工作经费缺乏的问题,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经费与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开展还存在缺乏,且未列入县财政预算。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