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起重作业平安治理方法 1 目的 为标准起重作业审批程序,加强起重作业过程的平安治理工作,防止起重作业过程物体坠落,防止起重设备和人身损害事故发生,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生命平安,制定本方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各单位,同时适用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3 术语或定义 3.1 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电梯、升降机、电葫芦及其它起重设备和辅助起重工具(如吊篮等)。 3.2 起重作业:使用起重机械进展的所有施工作业。 4 职责 4.1 起重作业单位:负责确认起
2、重机械的平安条件和平安作业; 4.2 属管单位:负责确认起重作业的平安条件并签发起重作业许可证; 4.3机动处和一体化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建立各类起重机械治理台帐; 4.4 环安处:负责监视起重作业有关各方正确执行本制度。 5 工作程序或要求 5.1 起重机械 5.1.1 关于非人力驱动且起重量大于0.5吨(含0.5吨)的各类起重机械,应由使用部门负责建立技术档案,机动处建立台帐。 5.1.2 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消费厂家必须是具有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核发制造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起重机械的平安、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起重机械应附有设计文件、产质量量合格证书、监视检验证书和安装、使用、维护、
3、保养说明书。 5.1.3 自制的起重机械,必须有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设计计算书、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核发的审批文件,并应建立档案材料。 5.1.4 外来施工单位在福建炼化公司范围内承担起重机械的使用、安装、改制、维修业务,必须接受机动处的工程资质审查和环安处的平安资质审查,方可签订合同。机动处、环安处对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实行年审制度,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一律不能在福建炼化公司范围内从事起重机械的使用、安装、改制、维修工作。 5.1.5 设计、制造、安装、改制、维修、撤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的施工队伍,必须具有国家受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将拟进展的业务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前
4、方可施工。 5.1.6 起重机械所在单位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组织对起重机械的平安检查,包括作业前检查、经常性(每月最少一次)平安检查和定期(每年最少一次)平安检查。对在检查中觉察征询题的起重设备,必须进展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5.1.7 起重机械的安装、改制、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后的30日内将有关技术文件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竣工设备的技术档案中,未办理文件移交的起重机械不能投入使用。 5.2 起重作业人员 5.2.1 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等都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学习并接受平安技术培训,经国家指定的主管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地点主
5、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在福炼公司从事起重作业工作。 5.2.2 严禁使用除载人电梯外的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在必须使用经固定后的吊篮进展施工作业的情况下,应在作业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平安保护措施。 5.3 起重作业按被起重物体划分三个等级:重量100吨及以上为大型;40至100吨为中型;40吨以下为小型。 5.3.1 大中型设备、构件和特别条件下的小型设备、构件的吊装作业,施工单位应编制起重吊装方案和作业平安措施,报送施工治理单位、机动处和环安处审批。起重吊装施工方案和作业平安措施经审批后,起重作业前由一级承包商技术人员向所有参加起重吊装施工的作业人员进展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应该存档。
6、施工作业过程中未经审批人同意,不得改变起重吊装施工方案和作业平安措施。 5.3.2 起重作业前,必须明确起重吊装作业指挥人员。起重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应配戴鲜明的标志和平安帽。 5.3.3 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械一同作业时,宜尽量选用一样机种、一样起重才能的起重机械并合理布置。起吊作业中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运转应保持同步,各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才能的80%。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应认真学习起重吊装施工方案和作业平安措施,明确吊装总指挥和中间指挥,统一指挥信号。 5.3.4 起重作业前,作业单位和一级承包商必须组织对起重设备及其附件、作业空间环境、起重吊装方案和作业平安措施、作业人员资质进展班组、车间、承包商三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征询题应及时组织整改,施工治理单位、机动处和环安处对上述检查和整改工作负有监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