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工作制度 为强化我社党建工作和监督检查、指导制约机制,密切党群关系,培养新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民主集中制。要按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小组长联席会、党小组会,支部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支部工作。 2、坚持党的纪律。党支部要教育党员必须做到“个人服从红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每个党没都要自觉志执行的决议,积极完成任务。 3、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周五为党的活动日。每季进行一次党课教育,按照支部安排进行活动。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特别注意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4、坚持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有问题的党员要进行诫免谈话,对不合格的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处理情况要层层上报备案。 5、坚持汇报制度。每名党员每月必须用书面或口头向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非党积极分子每季必须向党支部面汇报一次。党支部每半年检查、总结一次。 6、坚持培训制度。党支部要每年组织一次积极分子培训班,有方案、有目的进行教育和培养。对预备党员和积极分子搞好写实和考察落实培养人。 7、坚持实行党员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党员发生重大问题,如非正常伤亡、出走、被司法部门立案、收审、逮捕,必须逐级上报。 8、坚持实行对党建工作考核制度。从促进工作和突出效果出发,量化党建考核内容,每季度考核一次,强化党建工作和监督检查、指导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