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平安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平安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平安。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XX市平安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平安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平安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平安。 (二)建立健全平安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平安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平安教育,把平安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平安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
2、)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平安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催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平安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平安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平安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平安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平安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平安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平安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平安的管理,确保师生平安。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平安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平安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平
3、安目标,完善各项平安监督管理细那么,报请校平安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平安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平安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方法,按年初签订的平安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平安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平安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平安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平安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平安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平安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