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广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校车平安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一、现阶段所做工作 1、完成了校车驾驶人初审和申报工作。配合区交警大队,对校车驾驶人许可条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通过区交警大队和教育体育局严格审核,有27名驾驶人初审到达申报条件,完成校车驾驶人申请表申领和体检。按市校车办时间安排表,本周五送市报批。 2、完成了校车承运人申报工作。区校车办本着现有接送车主优先的原那么,通过宣传校车许可程序,发放校车承运约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校车运营业务。有35人报名参与校车营运,确认20人为校车承运人。其中12人已购置新国标校车,8人与校车经销商签订购车协议,预计最迟在8月25日20台校车全部到位。
2、 3、与校车公司达成了合作意向。经商议,区校车办委托岳阳宏运校车公司统一管理全区学生专用校车(幼儿园园车除外),20232023年度支付校车管理费8万元。校车公司将在云溪设立效劳点,安排专职平安管理员,对全区校车实施公司化统一管理。协议文本本周交双方律师审阅,拟在下周正式签订。 4、启动了园车标准化管理工作。先后2次召开全区幼儿园校车平安管理工作会,强调幼儿就近入园,家长接送的工作要求,对入园困难确需提供园车效劳的幼儿,要求严格按照市校车办工作要求,采取两种途径解决问题。一是购置专用校车。目前有9所幼儿园购置了9台专用校车。二是改装现有园车,加装平安配置。13所幼儿园申请园车改装,目 前已改装
3、9台。其他需提供园车效劳的幼儿园,多数采取租用学校专用校车的方式来解决。 二、后段工作任务 1、尽快完成两项许可。区交警大队与车管所衔接,在下周完成校车驾驶人许可工作;区校车办积极做好承运人与校车公司的衔接,在8月25日前完成校车使用许可,组织校车集体上户。 2、审核校车通行线路。区交通运输部门自下周起组织力量,与乡镇村组干部、学校负责人和校车承运人一道,审核校车通行线路。开学后一周根据实际运行线路,确立校车停靠点。 3、加大校车政策宣传。8月中下旬,在区电视台发布公告,为秋季开学校车正式运营造势。8月2830日,催促各校组织校车承运人与乘车学生家长开会,组织全区校车巡展宣传活动,引导家长知晓
4、校车平安管理政策,自觉送孩子乘校车上下学。 4、启动校车实名制乘车工作。征求学校和校车承运人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实名制乘车制度。秋季开学后,根据运行情况启动实名制乘车工作。 三、提请研究解决的问题 1、校车与客运线路车效劳重叠问题。按照区领导校车购置从紧的原那么,目前已安排校车20台。尽管根本上立足于原有学生用车运行线路,但个别线路仍有重叠现象(如建设线云溪小学,路口线路口中心校等),校车进校接送中小学寄宿生等,都有可能诱发客运线路车主和校车车主的矛盾。建议区交通和教育部门按照实施方法中“客运线 路车和校车效劳重叠学校,由学生监护人自愿选择效劳方式的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对带头闹事的车主,交由
5、其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2、校车收费问题。按照区物价部门的核定,校车运行本钱均价为每生1853元。区财政每生补贴600元,剩下1253元应由学生家长负担。相较于过去的学生用车收费,专用校车收费可能有所提高,少数群众一时间难以接受。为标准校车运营收费市场,杜绝乱收费行为,建议物价部门核定校车收费标准,发文公示,校车公司出具收费票据,实行阳光收费。 3、校车日常监管问题。区政府成立了校车办,人员从教育系统内部调剂。但校车执法权限涉及多个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的教育部门,既没有交通执法职能,也无权组织交通交警部门力量对校车进行常态化管理。建议从交通、交警部门抽调专人参与到校车办的日常管理中来(或要求交通、交警部门每周安排专人到校车办上班一至两天),确保部门监管职能得到落实。 4、开学初学生接送市场整治问题。秋季开学后,校车专车专营模式正式实施。由于校车效劳是新生事物,在接送学生过程中可以预见会出现校车和客运车辆超载、接送学生驾驶人无证驾驶、未取得接送资格的社会车辆参与接送学生等问题。建议区政府在开学初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违规接送学生行为及时查处,为校车专车专用模式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运营环境。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