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委会下设委员会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社会福利、综合治理、人民调解、公共卫生、人口计生、文化共建等6个下属委员会。各委员会由3至9人组成,委员会主任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社区效劳站专职工作人员兼任,并配备居民代表等兼职人员。 一、社会福利委员会 (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双拥优抚、助残帮困、殡葬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协助相关部门落实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政策,做好社会救助人员效劳及动态管理工作。 (三)组织居民开展救灾、救济、募捐等公益性活动;掌握失业人员动态,提供就业信息。 (四)依法维护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相关部门对
2、本社区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和效劳等工作。 (六)配合做好宗教界人士、少数民族、华侨及侨眷的管理和效劳工作。 二、综合治理委员会 (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效劳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社区治安防范网络,发动居民开展治安巡逻等群防群治工作,协助做好物防、技防工作。 (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区减灾防灾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和精神病人防治监控等工作。 (四)协助做好社区养犬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社区养犬自律会建设。 三、公共卫生委员会 (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公共卫生、公共平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卫生科普知识,引导居民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二)协助做好社区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绿化美化、节水防汛、铲冰扫雪、防病防疫、食品平安、消防平安等工作。 (三)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催促检查餐饮行业除“四害和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四)教育、发动和组织居民保护社区环境,对社区烟尘、噪音等环境污染源进行举报。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民事纠纷调解效劳。 (二)积极开展信访排查,及时掌握社区民情、纠纷信息,做好居民之间、居民与驻社区单位之间的纠纷调解工作。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 (四)协助社区居委会
4、落实民主听证会、议事协商会等民意诉求制度,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维护居民正当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区稳定。 五、人口计生委员会 (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人口方案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掌握社区人口信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和居民健康情况调查,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教育居民自觉履行方案生育义务。 (二)动态监测社区内育龄群众的婚、孕、育情况及方案生育开展动态。 (三)协助做好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方案生育管理和效劳工作。 (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区适龄公民无偿献血的发动组织、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文化共建委员会 (一)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文化、教育、科普和体育等方
5、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文体活动。 (二)配合相关部门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协调业主委员会、物业效劳企业和居民的关系。 (三)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发动组织居民开展志愿效劳活动。 (四)组织青少年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发动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 (五)收集居民对社区文化、教育、科普、体育等方面的建议意见,组织居民对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市政效劳单位在社区效劳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篇: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制度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6、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审计工作组成员由公司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和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
7、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
8、择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9、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那么,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经理人选。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经理人员的中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
10、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第五条绩效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绩效薪酬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绩效薪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11、,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绩效薪酬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绩效薪酬委员会会议并执行绩效薪酬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工作组成员由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经理、党委组织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 绩效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政策、方案或方案; (二)薪酬政策、方案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12、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政策、方案或方案。 绩效薪酬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政策、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方可实施;公司经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四、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开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第四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13、产生。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另设副组长1名,由公司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投资评审小组成员由公司工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生产技术部负责人组成。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开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工程进
14、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开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第三篇:居委会职责篇一:居委会工作职责 居委会工作职责 1、积极宣传、贯彻并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组织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效劳。完成居委会组织法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创立示范居委会。 3、密切联系群众,熟悉每户居民的根本情况。热心为辖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为居民排忧解难。 4、积极开展经济,兴办便民,利民的社区效劳事业和公共福利事业,不断增强社区经济实力。 5、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示范居委会、文明楼群、五好家庭、军警民共建、文明小区、卫生城市创立等活动。 6、发挥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倾听居民意见,及时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建议和要求。 7、建立与建全各项制度,制订本居委会三年开展规划。 居委会干部守那么 1、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居委会工作。 2、加强班子团结,同心同德,积极热情地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