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厉以宁:中国股份制改革推行者人物介绍中国著名经济学家,经济史学家。1951年考入北京大学经济学系,1955年毕业后留校工作、任教至今。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现为国民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管理科学中心主任,中国环境与开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委员、中日关系学史学会会长。1998年被香港理工大学授予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学位。第七、八、九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主同盟第七、八届中央副主席,第九届中央名誉副主席,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经济学评议组成员。因其较早提出并一直坚持将股份制作为所有制改革的目标
2、模式而被称为“厉股份。主要理论及政策主张1、提出企业改革主线论厉以宁的主要研究领域是西方经济学、中国宏观经济问题、宏观经济的微观根底和资本主义的起源问题,他在对中国以及其他许多国家经济运行的实践进行比拟研究的根底上,开展了非均衡经济理论,并运用这一理论解释了中国的经济运行。他提出了企业改革主线论的主张,认为价格改革主线论的缺陷是没有认清当时中国经济的非均衡主要是第二类非均衡,即企业没有充分活力情况下的非均衡。这些都对中国经济的改革与开展产生了深远影响。2、提出股份制改革厉以宁从中国经济改革之初就提出用股份制改造中国经济的设想,包括用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以及其它所有权不明晰的企
3、业,中国经济的改革与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因此理论界与政策制定者广泛接受,对中国经济改革与经济开展产生了积极而又重要的影响。被社会誉为“厉股份。3、提出新一轮农村改革厉以宁力主改革城乡二元制和土地改革等新一轮农村改革,是这一轮改革的重要推动者。2023年初,厉以宁在北京大学学报上发表长文论城乡二元体制改革,提出搞活农业经济开展,提高农民收入,关键在于改革城乡二元体制,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拥有同等的时机。他指出,城乡二元体制不改革,农民收入不会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城乡收入差距也无法有较大程度的缩小。厉以宁因此获得2023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的特别荣誉奖。对中国经济改革的重大奉
4、献1、推行企业股份制改革在中国30年改革开放的征程中,厉以宁是一个不可忽略的人物,这位北京大学的教授以他具有建设性的经济学著述奠定了他在中国学术界的地位。而他对中国经济改革最大的奉献,那么是在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初期,就提出了在中国要积极引进企业的股份制度,他由此而得到了“厉股份的外号。1980年夏,国务院副总理万里主持召开了全国劳动就业会议。参加会议的各路人士纷纷提出,为了吸收更多的劳动力,政府应当大力兴办企业。但是,国家拿不出那么多资金来兴办企业。厉以宁在这次会议上提出,可以组建股份制形式的企业来解决就业问题。他说,股份制企业就是民间集资,不用国家投入一分钱,就可吸收更多的劳动者就业。
5、厉以宁的这次发言,是在高层会议上第一次发出的关于股份制的声音,受到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围绕着股份制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学术界出现了剧烈的争论,厉以宁也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从1984年到1986年,厉以宁奔波于全国各地,作了很多演讲,写了很多文章宣传股份制。1986年9月,厉以宁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提出,经济改革最好的手段便是利用股份制的形式来改造现有的国有企业,改造现有的大集体企业。厉以宁的股份制理论成为中国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和国企改革的重要理论支撑。当时积极宣传股份制经济的不止厉以宁一人,董辅礽、萧灼基、王珏、冯兰瑞、蒋一苇等经济学家都与厉以宁站在一起。正是在他们的积极推动下,股份制经济在姓
6、“资姓“社的争论中逐步推进,并且从最初的集体企业开始向国有企业延伸,到上世纪80年代末,全国出现的股份制企业已经超过1000家。90年代初,随着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的建立,一个完善的股票市场在中国出现了。厉以宁和他的“厉股份的称谓,也载入了中国股市开展的史册。2、大力开展民营企业厉以宁一直关注民营企业的开展。2003年,时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的厉以宁,以非公有制经济开展专题组组长身份,率专题组赴广东、辽宁等地调研。2022年,专题组向中央报送了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开展的建议。同年,支持“非公经济的“三十六条政策出台。2022年,北京大学成立民营经济研究院,厉以宁出任院长。2022年,
7、他指出民营经济开展存在“玻璃门。2023年,他说,局部领域的准入对民营企业还没有放开,称“新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对民企招工会产生一定影响。在2023年两会上,厉以宁建议为企业减税,“尤其是外向型企业的出口退税,还没有提高到位。他提出,政府采购应该考虑给民营企业采购订单。3、见证中国股市立法重大成就证券法是1992年由七届全国人大委员长万里同志建议起草的。起草小组由北京大学、全国人大财经委、中国政法大学、中国证监会的一些专家组成,厉以宁任起草小组组长。草案完成后,于1993年8月提交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对证券法草案审议了三次。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审议了两次。终于,证券法在1998年12月29日通过。1999年厉以宁再担重任,起草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年证券投资基金法经过屡次修改终于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法是我国以国家大法的形式,对一个司局级部门主管的业务进行法律标准,充分说明证券投资基金对我国资本市场、金融业、国民经济,乃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意义。2000年厉以宁提出从六个方面改良证券法。2022年新证券法出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贯穿了两大关键词:标准、开展。在目前深入贯彻和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大力开展资本市场的战略布署的改革关键时期,证券法的修订将为资本市场带来新的开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