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严重精神障碍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精神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精神卫生中心乡镇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乡镇卫生院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疾病患者的监护、访视与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效劳,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 双向转诊分类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一、上转 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县精神卫生中心。二、下转 由县精神卫生中心转诊至乡镇卫生院。二、 转诊对象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三、转诊疾病类型 1、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等 2、老年性痴呆、脑血管病所致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慢性躯体疾病
2、所致精神障碍等器质性精神病。3. 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各种药物含毒品依赖所致的精神障碍等精神活性物质或非成瘾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4、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5、确已导致患者精神活动和社会功能明显受损的其他精神障碍,如病情严重的强迫症、恐惧症等;四、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响;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患者。二下转指征 1.诊断明确,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3.主要精神病症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五、工作要求 1.坚持知情同意原那么,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乡镇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精神卫生中心急诊科联系。壶关医疗集团石坡乡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