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组织开展最美民政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各镇民政工作站: 为了弘扬“民政爱民民政为民宗旨,讴歌务实为民人物,推动社会各界关注民生,关爱民生,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决定,在本系统开展“最美民政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突出“大爱民政主题和精神文明建设亮点,深入挖掘全县民政系统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先模人物和优秀事迹,大张旗鼓地宣传、推广、表彰先进典型,在全县民政系统形成“学先进、比奉献、创一流的浓厚气氛,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弘扬正能量,倡树新形象,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不断擦亮“和谐民政、情系万家效劳品牌,为全面打造人民满
2、意的效劳型民政、争创全省乃至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推选工程及数量 本次活动共推选“最美民政人10名,其中。最美民政干部2名,最美窗口单位“民政人5名,最美民政一线工作者3名。 三、推选范围及条件 推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群众威信高。 2、进入民政局工作两年以上,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能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政,模范遵守并熟练掌握运用民政各项业务政策法规。 3、政治敏锐性强,大局观念强,团结协作意识强,工作能力强,效劳水平高,为人正直、办事公正,为民政事业开展做出突出奉献,树立了良好的民政形象。 4、大公无私,廉洁奉
3、公,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律办事,不优亲厚友,不徇私情,自觉抵抗各种不正之风,反对特殊化。 5、没有一起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信访事件。 推选范围。局系统所有人员,名额不挤占,不增加,缺乏可空缺。 四、推选程序 本次活动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10日-3月31日)。 印发关于广泛开展“最美民政人推选活动的通知,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认真学习,明确推选范围、标准条件及程序步骤,细化制定本单位的评先树优标准,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推荐评选活动,营造主动寻找先进、自觉学习先进的良好气氛。 (二)推荐上报阶段(2023年4月1日7月31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按照推选范围、条件和
4、数额,进行等额推荐候选人。所有工程均可实行个人自荐。推荐人选截止到7月31日下午5:00,逾期视为无效。 (三)确定候选人阶段(2023年8月1日-8月31日)。 局党组成立“最美民政人推选活动领导小组,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所在单位负责通知本人,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先进事迹材料,在民政局网站、电子屏幕和办公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组织投票阶段(2023年9月1日10月31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开展“学先进、比奉献、创一流大讨论活动,并组织全体民政工作者积极参与“最美民政人投票。投票由各下属单位统一组织,统一收集后
5、报局人教科。投票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下午5:00。领导小组根据投票结果分项确定“最美民政人人选。 (五)通报表彰阶段(2023年11月1日12月20日)。 对“最美民政人名单,局党委研究通过后,适时召开“最美民政人表彰会议,进行公开隆重表彰,掀起“学先进、比奉献、创一流活动的热潮。对事迹突出的人员,联合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宣传典型,宣传民生,宣传民政。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成立“最美民政人推选活动领导小组,由赵虎同志任组长,李小棉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活动的宣传发动、人选资格审查、投票组织汇总和各种材料的起草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局党组汇报,当
6、好参谋助手,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突出特色亮点,拓展宣传的广度、深度,积极宣传民生事业实绩,宣传一线人员事迹,力争把民政系统各个层面的典范树起来,使全体民政工作人员学有目标、赶有方向,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为民政事业开展提供不懈的精神动力。 (三)注重实效。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本着对民政事业负责、对活动效果负责、对工作人员负责的态度,出于公心、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对待这次推选活动。要尊重和保护每名工作人员的自由投票权,不能统一思想,指定人选。要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放开视野,翻开心胸,以工作实绩论英雄,对推选范围内的人选一视同仁、认真权衡、客观评价,确保投出公正、神圣的一票。 内容总结(1)四、推选程序 本次活动分为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10日-3月31日)(2)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按照推选范围、条件和数额,进行等额推荐候选人(3)对“最美民政人名单,局党委研究通过后,适时召开“最美民政人表彰会议,进行公开隆重表彰,掀起“学先进、比奉献、创一流活动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