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信委年度节能监察方案 为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进一步强化对我市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和省2023年节能工作安排部署,今年我市节能监察将紧紧围绕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4.85%的节能目标,有针对和侧重的开展相关工作。 一、节能监察原那么1、突出重点。以我市列入“万千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名单的工业企业作为节能监察的重点对象,重点监察能源利用状况、能源管理和高能耗设备淘汰情况等。 2、协调推进。坚持市县(区)联动和部门联动,加强沟通协作和对节能监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对建筑、交通、公共机构领域的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3、依法监察。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监
2、察程序,完善法律文书体系,统一执法尺度,严明执法纪律,确保监察执法公正性和合法性。 4、注重实效。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公布节能监察情况,及时对违法用能行为予以曝光,确保相关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监察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公路水路交通实施方法; 2、国家有关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2023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2223)42号); 3、中央部委有关文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2873号)、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方法
3、(国家发改委202223年6号令)、能源效率标识管理方法(国家发改委、国家质监总局2022年17号令)、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管理方法(建科(202223)115号); 5、省市有关政策。XX省2023-2023年节能减排低碳开展行动方案、XX省节约能源条例、XX省节能监察方法、xx市2023-2023年节能减排低碳开展行动方案。 三、节能监察内容和时间安排1、重点用能单位2023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报告核查监察对象:万千家企业。监察内容:根据企业报送的2023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报告,核查报告的真实性。重点核查企业节能量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情况,节能技术改造情况,能源利用状况系统
4、网上填报情况等。时间安排:2023年3-4月。 2、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能评监督检查监察对象:2023年以来经过节能评估审查,并且已建成投产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监察内容: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情况,重点核查高耗能工程,同时兼顾重点投资工程。时间安排:2023年5-6月。 3、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监察监察对象: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企业。监察内容:依据国家工信部公布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核查企业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时间安排:2023年7月。 4、公共机构、公共场所节能专项监察监察对象:局部宾馆、饭店、商场、机关。监察内容:能
5、源消费记录及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台账情况;室内照明照度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绿色节能产品使用情况;是否执行国家关于夏季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的规定。时间安排:2023年8月。 5、工业企业现场节能监测监察对象: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的工业企业。监察内容:依据国家和省能耗限额标准,监测企业主要产品、工序能耗水平是否在能耗限额值内;依据国家用能设备节能监测标准,测定锅炉、电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的能效水平,对能效监测不合格者,作出能源浪费程度的评价和改进建议。时间安排:2023年9-2023月。 6、财政资金奖励、补助的节能工程专项监察监察对象: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资金奖励或补助的节能工程
6、。监察内容: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奖励、补助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竣工工程是否到达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等。时间安排:2023年11月。 四、有关要求1、严明纪律、标准执法。市节能监察中心在主管部门的组织领导下,严明工作纪律,标准监察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节能监察公正廉洁、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2、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节能主管部门要按照我市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方案,催促辖区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2023年节能监察执法工作,落实整改要求。各被监察单位应及时上报有关资料,提供现场监察所需的能源统计报表、技术资料及设备台账等,任何单位和企业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节能监察。 3、催促整改,务求实效。现场节能监察工作结束后由市节能监察中心出具节能监察报告,客观反映节能监察执法情况。对在监察中发现的不合理不标准的用能行为出具节能监察意见书,对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单位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行政处分。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