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委老干部局机构改革意见 根据省委批准的中共XX市委机构改革方案(鲁委(2022)271号)和中共XX市委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淄发(2022)11号),设立中共XX市委老干部局,由市委组织部管理。 一、主要职责 市委老干部局是市委主管全市老干部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市老干部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 (二)指导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的老干部管理、效劳工作。 (三)调查研究老干部工作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 (四)检查、催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组织、指导老干部在两个
2、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五)领导管理市干休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指导市老年大学的工作。 (六)指导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单位)老干部工作的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文明建设。 (七)承担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老干部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做好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文印、信访、保密、机要通讯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效劳、平安保卫等工作;具体负责上级及局领导重要批示的督查工作,及时反响办理情况;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管理效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和劳资管理工作;承担
3、老干部之家等学习材料的征订发行工作;具体负责局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调研室 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市老干部工作的情况和问题,总结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宣传报道、信息工作,编发老干部工作信息;负责起草有关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文件、报告及领导讲话;承担老干部信息库和统计工作。 (三)市直工作科 具体指导、催促、检查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市属大企业的老干部工作,负责落实市直各部门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和老红军的祝寿走访工作;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党史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具体组织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老干部工作会议及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负责组织市直离休干部参加学习、考察、参观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市直机关老干部医疗保健工作。 (四)基层工作科 具体指导各区县和中央、省驻淄单位贯彻执行党史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调查研究各区县老干部工作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具体负责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和军队转地方离休干部的管理协调工作;具体指导基层开展好离休干部各项活动,做好老红军的祝寿走访和老干部管理效劳工作。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