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意见 .加强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要根底。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党委关于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能够担当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任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结合我县党外干部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和原那么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那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抓住源头,打好根底
2、,完善机制,培养选拔更多优秀的党外后备干部,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与党密切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作保证,广泛、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效劳。 原那么 选拔党外后备干部工作必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那么,还应当做到:一是注重开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那么;二是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的原那么;三是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的原那么。 党外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任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实行双重管理的单位,党外后备干部的管理与干部管理权限一致。 二、建立党外后备干部的职务范围 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中
3、的县处级党外后备干部建议人选; 各乡(镇)领导班子中的政府副职领导职务;县级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正副职领导职务,县法院、县检察院的副职及内设机构领导职务; 县属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 三、条件、数量和结构 党外后备干部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根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正县级党外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应是党外干部同级副职;正科级党外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副科级党外干部。但特别优秀、有开展潜力的正科级党外干部和副科级以下党外干部,也可列为正县级和正科级党外后备干部人选长期培养。 2、副县级党外后备干部建议人选,一般应是正科级党外干部。特别优秀、有开展
4、潜力的副科级党外干部,也可列为副县级党外干部建议人选长期培养;副科级党外干部一般应具备1年以上工龄。 3、副县级以上党外后备干部建议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的学历,科级党外后备干部,应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4、有基层工作经历。县处级党外后备干部建议人选,还要具备从事基层领导工作的经历。 5、身体健康。 数量和结构 1、数量 党外后备干部一般按领导班子职数正职1: 2、副职1。1的数量确定。 2、结构 (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县处级党外后备干部建议人选一般应以35岁至45岁的党外干部为主体,35岁以下的干部要有一定的数量;乡科级党外后备干部一般应以30岁至35岁的干部为主体,3
5、0岁以下的干部要有一定数量。 党外后备干部中要有一定比例的妇女、少数民族干部。 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要按照我县经济社会开展的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重点面向党外干部相对集中的政府工作部门、学校、医疗卫生等部门,把那些熟悉农村经济工作和经济管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干部选拔进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中。 四、选拔 正县级党外后备干部建议人选,由州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副县级党外后备干部建议人选,由县委召开民主推荐会议,依据民主推荐情况和班子结构要求,在进行适当了解后,按考察对象的数量一般应多于后备干部人数的要求,由县委常委集体讨论后,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州委组织部考察。
6、 正科级党外后备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的根底上,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县委书记办公会议或县委常委会议确定。县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党外正职后备干部人选听取意见的范围为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 副科党外后备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召开民主推荐会议,依据民主推荐情况和班子结构要求,在进行适当了解后,按考察对象的数量一般应多于后备干部人数的要求,集体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由县委考察工作组进行考察后,根据考察结果,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报县委书记办公会议或县委常委会议确定。 五、培养 党外后备干部确定后,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培养方案,加强对后备干
7、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的原那么,有方案地加强对党外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具体方法是: 学习培训 要将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纳入全县干部队伍培训的总体规划,根据党外后备干部的实际情况,着力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点的政治理论、管理知识、“三观等教育,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实践锻炼 实践锻炼是干部成长的重要途径,要根据党外后备干部多数是熟悉专业技术工作,而缺乏行政管理经验的的特点,采取上派见习、下派挂职、交流轮岗、到兴旺地区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加
8、强对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以丰富他们的工作阅历,积累领导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主要通过以下形式: 1、上挂跟班学习 要按方案、分期分批、有针对性地选派党外后备干部到省、州对口部门跟班学习,掌握先进的行政管理方法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2、下派基层锻炼 把党外后备干部作为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锻炼的重点,根据所在部门、行业和本人专长,有目的地将他们安排到乡(镇)对口部门担任副职领导进行培养锻炼。 3、部门内部轮岗和部门之间交流轮岗锻炼 党外后备干部确定后,所在单位要将他们安排到部门内部科(室)领导岗位上进行轮岗锻炼,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不同的部门之间进行交流轮岗锻炼。 六、管理
9、和使用 管理 1、建立党外后备干部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党外后备干部情况登记表、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培养和奖惩情况等。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后备干部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县处级党外后备干部工作档案由州委组织部管理,乡科级党外后备干部的工作档案由县委组织部管理。后备干部因组织需要调开工作时,如管理主体发生变化,县委组织部应当将后备干部工作档案一起交新的管理部门。可否列为调入单位的后备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后备干部选拔程序重新研究确定。 2、对党外后备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因提拔、调整、调动等原因造成缺额的,要在本年度内及时补齐。要按照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不断发现新的优秀人选,及时
10、补充到党外后备干部队伍中,实行滚动开展、保持常数。凡党外后备干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都应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不宜提拔作用的; 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工作实绩不突出,开展潜力不大的; 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作风不实,威信不高,群众意见较大的; 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的; 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党外后备干部的。 使用 坚持备用结合的原那么,根据各级领导班建设的需要,对党外后备干部统一调配使用,凡在各级领导班子换届以及平时缺额调整充实非党领导职务时,应优先考虑党外后备干部。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党外后备干部参加由组织批准进行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竞争上岗等活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党外后备干部。 七、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将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和重视党外后干部队伍的教育、培养和锻炼工作。组织、统战部门要加强协调,明确各自职能,加强对党外后备干部的管理,切实做到队伍健全、档案齐备、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加强对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为选拔任用打好根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