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税局税收工作意见 一、根据中发1号文件规定。“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20x年农业税税率总体降低1个百分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或免征农业税,做好降低农业税税率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户;做好取消农业特产税工作。从20x年起,除烟叶外,各地不得再对原农业特产税应税产品征收农业特产税;据实核减征占耕地而减少的计税面积,研究制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核减管理方法,明确核减范围、程序管理权限和责任;研究制定改进农业税计税价格管理的措施、方法,做到计税价格合理,税负公平;改进和完善农业税灾歉减免管理方法,确保减免落实到户;认真掌握涉农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响。 二、
2、大力标准农业税收征收管理,保护纳税农户合法权益,防止涉农税收恶性事件的发生。各级农业税收征收机关要从正确贯彻执行农业税收政策,保证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保护广阔纳税农户合法权益出发,建立标准的农业税收征管体制和机制,标准执法行为,建立健全农业税收信访工作制度,加强信访工作,标本兼治,依法标准农业税收征收管理。 三、加强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耕地占用税、契税征管业务规程,统一、标准全国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征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清理、纠正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两税征管。 四、加强领导,加强管理,搞好调查研究,确保农业税收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