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案生育宣传手册 我院女职工方案生育效劳手册办理须知 我院符合生育一孩条件的已婚育龄女职工,可以申请办理方案生育效劳手册。 一、领取婚姻状况登记表 1、来我院以后结婚的,领1张。 由各系、部门出具婚姻、生育、收养情况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来我院以前结婚的,领2张。 1)结婚至来院,由来我院以前的单位出具婚姻、生育、收养情况证明(负责人签字,加盖方案生育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当地居委会,出具婚姻、生育、收养情况证明(负责人签字,加盖方案生育章)。 2)来院以后,由各系、部门出具婚姻、生育、收养情况证明(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如夫妻双方为我院双职工,领双份。 二、领取
2、婚姻状况声明书一式两份。 三、夫妻双方愿意只生育一个孩子的,领取一孩协议书一式两份。 四、到XX县区方案生育效劳站参加培训,领取“优生优育效劳卡。 五、除以上资料外,办证还须提供以下证件: 1.夫妇双方户口本原件; 2.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 3.夫妇双方结婚证及同版照片一张(夫妇双方两寸照片); 4.夫妻一方或双方再婚、且没有生育的,另提供历次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 六、夫妻双方由一方在外地工作半年以上的,需要由居住地社区(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七、户口由外地迁入本XX县区或更换工作单位的已婚夫妇,须持原单位或原户籍所地居委会出具的户口迁移前的婚姻、生育和收养状况证明。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