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平安行车保证书 为确保接送学生期间的交通平安,为创造良好的道路和校园交通平安环境,镇人民政府保证机动车驾驶员必须保证做到:一、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法(试行),确保交通平安万无一失。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时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发布的相关通告,做到文明行车、平安驾驶。三、经常对车辆进行检查,凡发现平安性能不合格的,要立即停驶修复,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有故障绝不上路行驶,坚持出车“三检制度,确保不出机械事故。四、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载、强行超车和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现象发生。做到不开故障车,不开霸道车,服从交通指挥,确保平安。五、服从整治领导小组的管理,遵守学校交通平安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觉按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停放,注意避让骑车人和行人。六、兹有贵州省镇远县青溪镇大塘行政村中坎组村民吴明红,女,出生1984年4月21日,身份证号码:522625198404212123。我是青溪镇大塘行政村博艺幼儿园负责人,本人于2023年7月6日用私家车接送学生超载。现本人郑重承诺以后不再用私家车接送学生。如再次违反,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特向交警队承诺。为自己、家人和他人的幸福,创立和谐社会从我做起。单位(盖章):保证人签名:联系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