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村务监督换届选举工作意见 依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等同期进行。现提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原那么,在集中宽敞党员群众意志和才智的根底上,选出群众公认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选举程序和操作方法 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及上级有关规定,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明确组织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具体职数可依据村的规模大小确定。设主任
2、1名,把村党组织成员特殊是负责纪检工作的委员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书记不兼任。依据实际需要,下设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等假设干监督小组。 (二)把握资格条件。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应具有以下条件: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思想政治素养好,坚持原那么、公正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热心本村公共事业;能正常履职。引导具有确定财会、工程管理等专业学问的村民参加村务监督委员会。 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能提名为候选人: 1、煽动群众或公然无理对抗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执行的;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2、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
3、满3年的;违反规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严峻干扰、阻扰“三改一拆等省、市、区重点工作的;丧失行为力量的。 3、2023年1月1日以来严峻违纪、政纪的;参与非法上访、聚众闹事造成不良后果的;严峻违反土管、规划、林业、殡改等法律法规的;违反选举工作纪律,进行非组织活动的;有其他严峻违法犯罪问题的。 4、不乐观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不主动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拖欠或拒交村集体承包款等不履行村民根本义务的;不赡养老人,生活作风不正,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5、2023年1月1日以来,曾在村干部岗位上被乡镇(街道)党(工)委开除的或无正值理由主动辞职的;2023年、20
4、23年民主评议有一年不合格的。农村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6、工作力量差,不敢负责,推卸责任的;办事不公,以权谋私,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作风粗暴,独断专行,不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严峻违反财务制度,存在经济问题的;任期内拒不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的;离岗3个月以上不参与村务管理的;述职测评中群众满足率在60%以下的。 7、文盲或体弱多病,不能参与正常工作的。 (三)制定选举方法。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方法要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数、任职条件、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 要标准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产生方式,由村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根底上提出候选人
5、,涉及规模调整的行政村要确保现有自然村有1名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在选举日前3日张榜公布。除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候选人的村党组织成员外,其它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成员及其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具有赡养关系的亲属)、村文书、村报账员均不得列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之间也要实行回避制度。 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中选无效。 各村的具体选举方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镇(街道)的指导下依据各村实际状况拟订,提交村民会议或村
6、民代表会议争辩通过后公布实施。 (四)组织投票选举。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投票的村民代表须超过全体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与投票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中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中选。中选人数缺乏应选名额的,缺乏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中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中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立隐秘写票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等利害关系人不得担当监票、计票工作人员。 (五)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
7、并报乡镇(街道)和区级主管部门备案。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后,须逐一签订辞职承诺书,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假设消逝违法违纪、不能正常履职或群众评议差等情形的,依据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辞职、罢免、职务终止、补选暂行方法(试行)执行。拒不签订辞职承诺书的,视作自动放弃中选。 选举结束后,上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及其他事项,移交给新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街道)对移交工作应当予以指导、监督。 三、工作要求和组织保障 各乡镇(街道)要依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纳入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总体部署,细心组织、周密支配
8、,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当进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依据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纪(工)委要牵头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全面跟踪把握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状况和问题,准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二)统筹支配,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要统筹谋划、合理支配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到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换届相互连接、相互配套。组织、民政部门要
9、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宣扬、信访、公安、司法、综合治理等部门要乐观支持协作,合力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领导和指导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大事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留意宣扬,营造气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乐观作用,形成有利于换届选举的强大声势。要利用黑板报、村务公开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扬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使宽敞群众乐观参与并支持此项工作。要把宣扬教育和舆论引导贯穿于选举工作全过程,把依法办事贯穿于选举实践全过程,引导村民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促进理性公正竞争,努力形成和谐选举的良好局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