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发电燃料检修维护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书 招标编号:CHDTDZ013/17-QT-2901 华电章丘发电燃料检修维护 招标文件 技术标准书 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方式 招标人:华电章丘发电 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 二二年七月 目 录 1、总那么 3 2、设备根本情况 3 3、工作范围 5 4、技术质量要求 8 5、双方责任 10 6、考核 13 7、工期要求 15 8、质量保证 16 9、其他 16 1 .总那么 1.1 本技术标准书仅适用于华电章丘发电燃料系统设备检修维护项目。它包括对燃料系统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临时故障检修、大小修等工作,包括提高设备整体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的条款。 1.
2、2 本技术标准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标准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对招标方的燃料系统检修维护项目工作符合本技术标准和招标方的具体要求及行业标准。 1.3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标准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招标方可以认为投标方的技术、施工等能力完全符合本标准书的要求。 1.4 在签订合同之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协议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标、投标双方共同商定。 1.5 本技术标准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 投标方所提供的维护水平、检修工艺、质量标准必须满足招标方设备
3、、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最根本的要求。 2 .设备根本情况 2.1 设备运行环境条件 厂址:山东省章丘市龙山镇 累年平均气温为13.0;累年极端最高气温为41.1;累年极端最低气温为-26.8;累年平均降水量为608.2mm;累年最长连续降水日数为10天,其降水量为167.4mm;累年平均绝对湿度为11.9hPa;累年最大绝对湿度为42.3hPa;累年平均相对湿度为64%;地震烈度:7度。 2.2 华电章丘发电燃料设备包括一、二期两套输卸煤系统及储煤场的主辅机、钢结构、水、电系统设备等。 2.2.1 一期工程采用汽车卸煤及自二期煤场转运至一期煤场的火车煤。 1卸煤装置:汽车来煤,运煤量为57万吨/
4、年,汽车车型为载重20吨自卸汽车。汽车卸煤沟长度5个车位。 2煤场设施: 储煤设施设煤场一座,四周设有防风抑尘网,总储量3.45万吨,可供原2135MW 机组燃用15天。煤场设悬臂斗轮堆取料机1 台以及相应的辅助作业设备。 3筛碎设备: 在系统中设破碎设备,碎煤机为环锤式,出力400t/h。 4带式输送机系统:带式输送机带宽B=800mm,Q=300t/h,带速1.6m/s。 5除铁设备:为去除煤中铁件,在系统中设置3级除铁器。 6煤取样装置:在5号带设入炉煤取样装置2台。 2.2.2二期工程采用火车卸煤。电厂铁路工厂站靠近南面胶济铁路线布置,铁路专用线从胶济铁路章丘站接出,向西进入翻车机室。
5、厂内设2台翻车机卸车系统,布置2股重车线、2股空车线、1股机车线、1股检修线,共6股设置,每股有效长度950m。进站列车牵引定数6000t,一次牵引进厂60节车皮。 1卸煤装置: 电厂为铁路来煤,卸煤装置采用两台“C型翻车机卸车,翻车机综合卸车能力20辆/h。已安装两台翻车机。 2煤场设施: 储煤设施设煤场两座,煤场储量20万t,满足2335MW 机组燃用20天要求。 每座煤场设跨度50m,堆料出力1000t/h,取料出力700t/h门式斗轮堆取料机1台以及相应的辅助作业设备。 3筛碎设备: 在系统中设筛分和破碎设备,筛机为滚轴筛,额定出力800t/h;碎煤机为环锤式,额定出力800t/h。
6、4带式输送机系统:带式输送机带宽分为两档,自翻车机到煤场1号带3号带带宽为B=1200mm,出力1000t/h,带速2.5m/s,煤场到煤仓间带宽为B=1000mm4号带6号带,出力700t/h,带速2.5m/s。在1号转运站、2号转运站、煤仓间转运站安装电动三通,用来实现甲乙两路带式输送机的交叉运行。 3.工作范围 3.1工作范围:燃料系统主辅机全部设备机械、电气、热控设备及分管区域内附属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1.1叶轮给煤机、地煤沟: 一二期甲、乙A/B叶轮给煤机、一二期地煤沟、煤篦子。 3.1.2皮带机系统: #1甲/乙皮带机、#2甲/乙皮带机、#3甲/乙皮带
7、机、#4甲/乙皮带机、#5甲/乙皮带机、#6甲/乙皮带机、21A/B皮带机、22A/B皮带机、23A/B/C皮带机、20皮带机、24A/B皮带机、25A/B皮带机、26A/B皮带机等。 3.1.3原煤仓:1号、2号、3号、4号机组原煤仓及附属设备空气炮、清堵机、振打器等。 3.1.4筛碎系统:一二期甲乙AB路正弦筛、碎煤机。 3.1.5大块别离器、除杂物系统:一期大块别离器,二期大块别离器,2A/2B除杂物机。 3.1.6斗轮机:#1,3,4斗轮机。 3.1.7采样机、制样机系统及设备:二股入厂煤采样机、四股入厂煤采样机,二期2A/B入炉煤采样机、二期汽车煤采样机系统,一期甲/乙入炉煤采样机,
8、入厂煤制样设备、入炉煤制样设备。 3.1.8一二期煤场联络皮带系统:一二期煤场甲、乙联络皮带机、振动给煤机、二期煤场地煤沟、煤篦子等。 3.1.9燃料专业水暖系统:一二期输煤区域冲洗水系统、污水系统、含煤废水闭式循环系统、消防水及消防喷淋系统、暖气系统;一二期煤场消防水系统、事故消防系统、喷淋系统包括储藏煤场局部、雾炮系统等;燃料区域分管范围内的其他水系统。 3.1.10汽车油库及相关设备:油泵、加油机、油罐、管道、阀门等。 3.1.11事故上煤点、配煤机系统:2A配煤机、2A螺旋给煤机、二期煤场地煤沟、煤篦子等。 3.1.12翻车机系统:#1翻车机系统:#1拨车机、#1翻车机、#1迁车台、#
9、1推车机、#1夹轨器、#1振动煤篦、#1洒水除尘系统;#2翻车机系统:#2拨车机、#2翻车机、#2迁车台、#2推车机、#2夹轨器、#2振动煤篦、#2洒水除尘系统;#1、#2冻煤解冻系统及解冻棚等。 3.1.13燃料电气、热控系统:燃料区域所有电气、热工控制系统及设备(包含此区内的车间盘、排污泵、拉线开关、电动三通、振打器、各类电机、变频器、除尘器全部电气设备包括控制局部,包括跑偏、打滑等保护信号等)。 3.1.14翻车机系统液压系统:#1、2翻车机液压系统压力调整、压力检测装置、液压系统检修维护、液压管路的清洗疏通、液压油的补充或更换、液压油换季更换、密封垫圈更换等。 3.1.15燃料系统设备
10、承包范围内皮带更换、落煤管衬板更换、清扫器更换、托辊更换、挡煤皮子更换、皮带跑偏处理、撒煤漏煤点处理等。 3.1.16翻车机卸煤系统辅助设备的维护消缺工作,主要包括:排污泵、除铁器、除尘器、三通挡板等。 3.1.17燃料系统设备承包范围内各注油点注油、油位补充及润滑工作。 3.1.18燃料系统设备承包范围内的消防水、生活水、工业水、暖通、门窗玻璃设施、属于本范围。 3.1.19燃料卸输煤系统所有皮带接头的胶接、硫化工作。 3.1.20一二期封闭煤场钢结构在内的全部钢支架、钢桁架、支吊架、梯子、平台、根底、扶手、各种标识标牌的维护修复工作属于本范围。 3.1.21在设备承包范围内负责与其他专业的
11、检修、消缺等配合工作。 3.1.22承包范围内的设备及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及消缺工作,包括:设备巡检、消缺、设备保养含全部加油、换油、滤油、加换各种填料等工作、设备检修、设备、管道卫生清理等。 3.1.23燃料系统的所有设备、系统的轮换检修工作包含机组大小修期间的设备检修,包括设备解体检修、更换轴承、油封、磨损件、设备系统恢复、更换油脂等工作。 3.1.24燃料系统以上工作范围内的抢修、缺陷消除、更换设备、更换管道、阀门,更换备品、配件及治理“七漏工作。投标方保证本范围内的所有负责设备无泄漏,日常维护检修无污染,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1.25在承包期间,因技术改造、招标方重新划分设备分工或其
12、他原因新增的燃料系统设备包括电气、热控局部的检修、维护工作属于本范围。 3.1.26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现场设备治理、精益改善等工作。 3.2其他内容 3.2.1投标方所用随机专用工器具由招标方负责,假设投标方非正常损坏或丧失,由投标方负责赔偿。投标方所用劳保用品由投标方自己负责,常用工器具由投标方负责。 3.2.2投标方维护、检修包括大小修所用大型机械如吊车25吨及以下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3.2.3投标方负责对内部人员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劳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管理、纪律管理等等。 3.2.4燃料系统范围内的起重工器具如:电动葫芦等不在本范围之内。 3.2.5燃料系统范围内的保温、脚手架、
13、小型土建、不在本范围之内。 3.2.6设备卫生的清理与保持,设备检修完毕后的补漆及承包范围内的装置性违章的治理。 4 .技术质量要求 4.1定期维护保养过程中,投标方不得擅自改动方案,如有特殊情况,要报经招标方批准后再进行处理。 4.2 投标方承诺提供备品备件和维护工艺质量必须符合翻车机、斗轮机、碎煤机、正弦筛及其它辅助设备的需要。如发生影响翻车机、斗轮机及其它辅助设备正常运行的缺陷,造成输煤系统工作不正常,所有责任由投标方自负,并在招标方要求时间内恢复正常。因投标方原因消缺不及时造成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事件如翻车机卸煤超时、斗轮机故障影响输煤等,所发生的考核及火车延时压车费用以及火车卸煤由机械
14、卸车转为人工卸车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承当,并在当月人工费中兑现。 4.3 严格质量检验程序,重要维护工序须招标方技术人员验收前方可进行下步施工工序,否那么,每例考核200元。因投标方检修质量造成缺陷重复的,每次考核投标方200元。 4.4投标方保养工作结束后通知招标方专业人员共同检查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表。对招标方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符合项,投标方立即纠正。 4.5投标方按设备实际运行状况提出保养方案,投标方不得随意缩短保养周期,投标方严格按保养方案操作不得减少项目,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招标方有权提出警告,拒绝验收确认,每发生一次考核投标方500元。定期检查每缺一次对投标方考核500元。 4.
15、6 因投标方原因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消缺不及时造成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事件如翻车机卸煤超时、因斗轮机故障影响输煤、因筛碎设备故障影响输煤等,所发生的考核及火车延时压车费用由投标方承当。 4.7 严格执行招标方关于文明卫生的规定,因投标方原因造成文明卫生考核的,由投标方负责。违反厂规厂纪,发生现场吸烟等行为,按招标方厂规厂纪执行。 4.8 投标方视情况对翻车机、斗轮机、正弦筛、碎煤机及其它辅助设备(包括电气、热控)提出维修、保养方案,由招标方确认后,进行保养,投标方每次定期维护保养或处理临时故障后招标方进行验收签字。 4.9投标方未能按批准的定期维护保养方案完成保养维修工作,未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影响招标方的正常生产,且造成招标方经济损失,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每次罚款1000元且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4.10投标方承包的维护保养设备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因投标方原因每发生一次设备失去备用,考核投标方200-1000元。 4.11投标方必须有详细的日常、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并建立设备台帐,维护保养记录每缺少一次考核100元;发现与实际不符一例考核200元。 4.12投标方每次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