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一、值班员应认真填写电气设备运行管理的各种记录和报表。二、加强和完善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电能损耗,实现平安经济用电。三、认真执行电力统配政策,按用电指标,周休日及削峰填谷等规定用电,并严格执行限电命令和有关规定。四、根据分配的用电指标,并按照生产和用电的特点,分清主次排定调荷限电的序位,以适应电网应急处理的需要。五、无功补偿的设备,应采用合理的方案,提高其利用率。六、应结合冬季气候特点,组织电工对电气 设备进行平安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威胁人身及设备平安的一类缺陷应及时处理。七、应保障通往变电所的道路畅通。八、变电所配置的专用 ,不得移作他用。九
2、、变电站内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整齐,有醒目的标志,并遵守以下规定:1、所有高压配电装置必须有明显、醒目的相序标志,高压开关应有线路名称和运行编号。2、控制屏、保护屏应与其相应的一次设备有相同的线路名称和运行编号,屏上仪表、继电器,保护装置的压板、操作把手、切换开关、按钮等,均应标明编号、名称及操作位置,当一块屏上装有多回路线路的保护装置时,每回路线路的保护装置除标明名称和运行编号外,各回线路的保护装置相应元件的标志也应有明显的区别。3、凡一次设备的运行编号需要改变时,与其相应的二次设备的运行编号,也相应地改变,改变运行编号必须得到电力调度部门批准。4、变电室所有高压电气设备,不允许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5、变电室内所有高压电气设备,必须有保障人身平安的保护装置及防止误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闭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