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染物削减工作方案 2023年是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的第一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污染减排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根据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市的减排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把污染减排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有机相结合,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明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开展。 二、目标任务 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市202
2、3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考核目标为:cod排放总量控制在12022吨,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1700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2500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6000吨。 削减任务具体为。cod削减120230吨、氨氮削减20232吨、二氧化硫削减600吨、氮氧化物削减300吨。 三、主要措施 1.市污水处理厂对城市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削减cod202300吨、氨氮80吨。 2.实业股份回收高氨氮废水治理工程,削减氨氮200吨。 3.药业湿式双碱法锅炉尾气脱硫工程,削减二氧化硫600吨。 4.市月形粉磨水泥立窑生产线,削减二氧化硫17.2023吨、氮氧化物11.40吨(依据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
3、公布的省2023年度方案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 5.市水泥厂立窑生产线,削减二氧化硫14吨、氮氧化物14.6吨(依据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公布的省2023年度方案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告)。 6.对农业开发、种养、市畜禽养殖、市农业开发公司、牧业、市粮油购销公司养殖场、市花猪原种场、种猪厂等八家养殖场开展雨污分流、污水治理工程,共计削减cod543.51吨、氨氮27.18吨。 四、政策措施 1.各污染减排企业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及时制定减排方案并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所有减排工程必须要有相应的污染治理工程作为技术支撑。合理安排好专项资金,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减排任务。 2.对未按规定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年度评选资格,并实行工程限批,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3.对在减排中不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不依法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的相关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分。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