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法制宣传工作制度 乡法制宣传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围绕建设法治的工作目标,使法制宣传工作制度化,特制订如下工作制度。 一、宣传时间。每年的“三月为我乡法制宣传月,“12.4为宪法宣传日。除全乡统一固定的宣传时间外,各村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3.8妇女节、“3.12植树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5世界环境日、“6.25土地日、“6.26禁毒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内容。认真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根本法律,市、区委关于依法治市、区(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
2、人)的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整顿标准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和促进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法律法规,参加世贸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与农业农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维护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新颁法律法规等。各部门要结合行业的特点,依据职能,广泛宣传行业法律法规。 三、宣传方式。法制宣传主要采取播送、电视、图片展、法制课、宣传专栏、法制演讲、文艺汇演、有奖竞赛、发放资料、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根据新形势下法制宣传工作的特点,不断探索法制宣传的新方法。 四、结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内容的宣传活动。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在全乡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气氛。 法治建设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