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工程专用章管理制度 为了标准公司工程工程专用章刻制与使用流程,加强工程工程文档管理,提高工程工程各方协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工程工程专用章刻制 工程工程组建立后,由工程部经理或工程经理提出刻制工程工程专用章书面申请,报分管副总、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提交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印章刻制。 第二条工程专用章使用 1.领用及使用 工程工程专用章刻制完成后,由工程部经理指定工程经理到综合管理部领用,并由专人保管使用,一般由工程经理保管使用,并由部门负责人监管,做好专用章使用登记。 2.使用范围 工程工程专用章系非经济类用章,不能用在任何合同、协议及票据上,仅供工程组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联系工作和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文档资料之用,例如设备装箱清单、施工日志、现场调试报告、现场问题报告、备品备件移交清单、培训记录表等。 第三条工程工程专用章时效 工程专用章只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使用时效为工程组建开始至工程完工、验收结束。 第四条工程工程专用章销毁 工程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工程专用章由工程工程组上交综合管理部封存保管(封存保管期为3年)。每年由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已过封存保管期的工程工程专用章进行销毁。 本工程工程专用章管理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3年8月3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