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动力部门的平安生产职责 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平安运行负责,按照平安技术标准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2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平安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平安可靠; 3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平安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平安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催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5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6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