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平安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从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数量的费用,做为平安、卫生措施经费,纳入公司财务方案,专款专用。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平安方面的财经政策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监视和审查安措费用的合理使用。3、对公司内外各种方式的工程承包,未经基建办参加进展“三同时验收签字的承包工程,不予结算。4、编制年、季、月财务方案时,负责将平安技术、职业健康卫生、环境保护的费用列入公司财务方案。5、 经审定的平安技术措施及劳动保护费用应纳入年、季、月度财务方案,做到专款专用,并监视其合理使用。6、按规定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费用,作为平安、卫生措施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7、 按照工厂平安、卫生工作方案目的,合理统筹和及时提供劳动保护所需经费。对处理严峻隐患的资金要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