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乡低保管理经验交流材料 我县低保制度从1998年1月1日开始实施,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健全,低保覆盖人群逐步扩大,户数逐步增多,低保资金的支出增长明显,有效地保障了全县困难群众的根本生活,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的较快开展和和谐稳定。截止2023年12月底,全县城乡低保对象8325户13252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7900户12601人,农村低保人数占农村总人口的2.96%),同比增长3.9%。但审计中也发现了城乡低保管理中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和完善的问题。 一、缺乏科学测算方法,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准确核定难。现行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定方法(试行)虽在收入范围和测算上有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中操
2、作性和指导性不强。当前,由于经济多元化,家庭财产表现形式多样,个人收入来源的途径各不相同,信息不畅通,给保障对象准入资格审核带来较多难度。个别乡镇对申请低保家庭的个人收入全核定为“0,有些乡镇将申请低保的不同家庭成员收入全核定为相同的收入。由于家庭收入核定不准确,很难把好低保对象准入关。 二、未实现管理部门信息共享,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实施不够到位。从我县低保制度建立以来,乡镇和村干部反映“进低保容易,退出低保难的问题。由于民政、公安、社保、地税、金融、车辆、房产等管理等部门未实现信息共享,无法实施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个人存款情况的核查,低保户存在购车、购房、生产经营、子女就业、参加工作、家庭生
3、活好转、自然减员等情况未及时退保。另一方面退出机制落实难,清退机制、清退手段和处分力度较为薄弱,清退措施难以落实。 三、低保工作量大面广,民政部门难以全面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动态信息。县民政局目前没有专职的低保工作人员,只有5位兼职的人员,全县各乡镇也只有1位民政助理员负责低保工作,其职责都是全方位的、综合性的,且岗位轮换快,并没有专职人员负责低保管理工作,人手严重缺乏,常常是一个工作人员负责几十个、几百家低保户的跟踪随访工作,自然是力不从心,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严重滞后。为了解决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建立和完善低保对象季度、年度重新就业申报和收入核定制度。实行低保人员准入前
4、自觉履行再就业、收入情况申报诚信承诺制度,对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二是尽快建立民政与公安、社保、财税、人行、房产、车辆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审查机制。民政府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和联动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准确掌握低保对象家庭成员信息变动情况,严格审查低保户的准入资格和退出条件,完善准入、退出机制。三是落实乡镇驻村干部低保管理工作跟踪随访制度。低保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目前我县有13000多低保对象,单靠县民政部门和乡镇民政助理员难以掌握低保对象的动态信息。乡镇驻村干部要做好本村低保家庭的定期跟踪随访工作,并将低保动态管理责任落实到驻村干部的年度责任考核当中去,以随时了解最新情况,做好低保工作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保证公共资源社会公平分配和合法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