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镇有关农村道路平安巡查制度xx县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平安日常巡查的 通 知 各村(居)、镇级相关部门: 为及时发现有效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平安隐患,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现就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平安日常巡查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日常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xx镇副镇长xxx任组长、安办主任xx、xx片区联合执法中队长xxx任副组长,安办工作人员xx、xxx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由xx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巡查组织、资料收集整理等日常事务。二、明确巡查范围 镇领导小组常态性对辖区过境
2、国省干道、乡道、村主要道路、桥梁开展巡查。村(居)以辖区村组干道、小区、居民聚集点公路沿线两侧建房等路段开展巡查。三、细化工作举措 1、对农村道路交通平安隐患实行定期巡查处置机制和特定巡查处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巡查为每季度末月开展一次巡查,特定巡查为暴雨、山洪、泥石流、地震等特殊情况发生后迅速进行的巡查。2、隐患巡查工作要仔细、全面,对发现的道路平安隐患要采取临时处置措施后提出处置意见,迅速报镇交管办、安办等部门,在隐患未整治前要加强监控,防止危险程度加大危及道路交通平安。3、要把与道路交通平安有关的道路、人员、车辆、管理等相关要素列入巡查范围,防止疏漏引发交通事故。4、对巡查出的道路交通平安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5、实行道路交通平安隐患巡查责任制,对应该巡查而未开展巡查、虽然开展了巡查而未发现平安隐患由此引发交通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xx县xx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