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集团公司和矿业公司有关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催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平安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平安、机电副矿长,矿长助理等。 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余副矿级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5次。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2、下井带班工作方案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8:00、中班16:00、夜班00:00,分别在井口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 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每月30日前由矿调度室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 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平安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平安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平安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
3、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平安行为不放过、对平安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平安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平安管理的失控。 5、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平安生产秩序。 6、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平安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
4、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7、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平安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平安生产现场情况。 三、考核及相关规定 1、由矿调度室、办公室会同安监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 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23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元/次。 3、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50元/次。
5、 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为认真贯彻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落实带班人员管理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催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平安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乌金煤业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的相关工程填写这齐全,不得漏项,严禁乱写乱画,随意涂改。 2、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
6、井下当面进行,严禁 或短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 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平安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平安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它本卷须知,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下班。 4、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本卷须知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 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那么按早退处理,接班
7、人员必须在下班半小时之内到达,否那么按迟到处理。如确定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退到、早退罚款20230元/次。 6、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簿,每月由驻矿安监人员负责发放和管理。 7、煤矿领导交接班必须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带班领导必须向接班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平安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写交接班记录本。违反规定,罚款20230元/次。 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223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文件精神,结合乌金煤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8、的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工程(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2、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亲自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3、每天由驻矿安监人员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并注明整改负责人,以及复查人员。到期未按规定整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每天由驻矿安监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和筛选,并按隐患三级管理原那么录入,形成电子文档版乌金煤业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下井时间及班次、
9、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5、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与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一一对应,由于录入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记录与档案不一致的,给予录入人员罚款20230元。 6、驻矿安监员每月末将打印的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与煤矿 安监科核对,最后要由安监站长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驻矿安监人员录入,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驻矿安监人员负责收集、保存。 8、矿安监科将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按月装订,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违反规定处分负责人202300元次。 9、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
10、一年。违反规定处分系统维护单位202300元次。 2023、历年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行进,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违反规定处分负责人2022元次。 11、下井带班形成的电子文档及下井人员定位系统中存储信息,其数据要及时备份并保存一年,防止系统故障造成数据丧失,未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严禁私自删除。违反规定处分负责人500元次。 第二篇: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汇编关于下发宜兴煤业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有关制度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煤矿平安根底工作,转变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干部平
11、安责任,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平安生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根据国务院国发20222323号、国家安监总局第33号令以及国家安监总、国家煤监局安监总煤监202223152号及汾煤安发20239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制度。 附件: 1、宜兴煤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 2、宜兴煤业领导带班下井井下交接班制度 3、宜兴煤业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4、宜兴煤业领导干部带班一班三汇报制度 5、宜兴煤业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公示制度 6、宜兴煤业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 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考核奖惩制度 为切实加强煤矿平安根底工作,转变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干部平安责任,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在
12、平安生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根据国务院国发20222323号、国家安监总局第33号令以及国家安监总、国家煤监局安监总煤监20222315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及考核方法。 一、公司成立领导带班下井监督考核领导组组长:郝先勇李春生常务副组长:侯俊山 成员:姜显瑞王德海刘树强石全吕建路孟宪友付晋泰王邦星昝世杰焦德礼赵国宇 领导组下设监督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纪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葛文俊岳春明韩宝明 办公室成员。安监部、纪委、组织部、调度室、监测监控、档案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组工作职责 1、矿井是领导带班下井工作的责任主体,公司主要负责人对领导带班下井的落实全面负责。 2、安
13、监部对本公司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建档、考核;调度室将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每日报集团公司调度信息中心,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日汇报信息由调度信息中心存档备案,档案室负责存档备。 班下井原那么上不得随意调整,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按审批流程,经总经理批准,并将调整情况上报集团公司调度信息中心备案存查,不得出现空班漏岗情况。次月2日前将上月领导带班下井实际情况汇总统计,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十)公司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由纪委负责此项工作,并纳入公司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公司每月带班下井排序方案要在调度室显要位置和井口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当班带班下井领导姓名要在井口醒目位置和井下交接班室公示,公司调度显示屏要
14、有带班下井显示。井口醒目位置公示内容:当班带班下井领导姓名、职务,陪同下井人姓名、职务;上月每位领导实际带班次数和考核情况。媒体公示、每月电视公示内容同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十一)公司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公司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领导带班下井有关情况进行登记,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公司领导带班下井的相关记录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存储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十二)当班下井公司领导如遇值班时,要妥善处理好带班下井与值班的关系,不得因带班下井影响值班。 (十三)当班带班下井领导必须坚持一班三汇报制度,三汇报时间为交接班和班中三汇报,汇报要清楚明了、具体、实际,公司调
15、度室要建立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汇报登记簿,准确记录汇报人、汇报时间和地点以及汇报内容等。 (十四)当班带班下井领导必须做到“五个三,即“三在(上班在前、下班在后、班中在岗);“三必清(当班任务清楚、入井人数清楚、任务执行情况清楚);“三走到(新工作面要走到、掘进工作面要走到、最远的区域要走到);“三掌握(瓦斯情况要掌握、探放水情况要掌握、顶板压力情况要掌握);“三指导(出现紧急情况要指导、出现疑难问题要指导、发现较大平安隐患要指导)。 四、考核方法 (一)、能够按规定入井带班者(包括陪同非生产口领导的科级),给予600元/班的补助。 (二)、对不按规定入井带班者(包括陪同非生产口领导的科级),除取消补助外,还对等处分600元/班。 (三)、公司领导下井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