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方法 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标准森林资源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国家林业局依照有关规定向各地区、单位派驻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的森林资源监督是指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对驻在地区和单位的森林资源保护、利用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行为。 森林资源监督是林业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的重要措施。 第四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实施森林资源监督,适用本方法。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设立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协调管
2、理和监督业务工作。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归口管理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 第六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七条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管理,严格考核工作实绩,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检查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第八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负责实施国家林业局指定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对国家林业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驻在地区、单位的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 (二)监督驻在地区、单位建立和执行保护、开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并负责审核有关执行
3、情况的报告; (三)承担国家林业局确定的和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驻在单位委托的有关森林资源监督的职责; (四)按年度向国家林业局和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单位分别提交森林资源监督报告; (五)承担国家林业局委托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其他工作。 第九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在履行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责令被监督检查单位停止违反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二)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材料; (三)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对监督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问题,
4、应当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并对处理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结果报国家林业局。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管辖的、有重大影响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向国家林业局或者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向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催促有关单位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提出的处理建议应当及时核实,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
5、果向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提出的处理建议有异议的,应当向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提出书面意见。 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提出的处理建议,既不依法查处,又不提交书面陈述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督办建议,同时报告国家林业局。 第十二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积极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和实行以下工作制度: (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通报国家有关林业政策和重大林业工作事项; (二)与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工作沟通机制,及时向其通报森林资源监督
6、工作情况; (三)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建立林业行政执法联合工作机制; (四)根据需要,适时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履行职责: (一)向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及时提供贯彻国家有关林业政策法规、加强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二)积极听取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研究、落实改进措施; (三)在研究涉及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的重大问题时,应当征询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意见。 第十四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二)熟悉林业
7、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针政策; (三)具备从事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新录用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适应履行监督职责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工作人员开展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十六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东北、XX省重点国有林区林业(森工)主管部门派驻森工企业局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前征求国家林业局派驻本地区或者单位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意见;其森林资源监督业务工作接受国家林业局派驻本
8、地区或者单位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指导。 第十八条本方法自202223年1月1日起施行。 篇二: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和做法 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和做法 为确保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我局在资源管理上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和管理方法,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广泛宣传,大造声势,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我局对天然林保护工程十分重视,从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开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为提高全局上下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专门组织学习了天保知识,对基层单位领导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宣传天保知识和天保工程的重要意义。屡次召开有局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基层主要领导参加的“天保工程战略研讨会。同时利用播送、电视
9、等新闻媒介提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大意义,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内容和含义,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有关政策、措施和要求等,在全局各电视台进行播放,进一步提高了全局人民对“天保工程的认识。 2、建立健全了森林资源管理和监督机构,加大了“三总量管理工作力度。 我们从强化管理和监督机构的作用入手,健全了管理和监督机构,加大了资源管理力度,成立了以林业局局长为组长的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检查考核全局的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资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体系和监督网络已根本形成,为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各资源监督站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各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的检查监督力度。同
10、时我们在资源管理部门充实了人员,增强了力量,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为保 护森林资源、落实天保工程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局进一步保护森林资源物种多样性和环境保护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3、切实加强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为了强化管理,我们认真抓了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方法。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控制资源消耗的一系列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先后制定了多项配套的管理方法,这些方法的建立和完善,为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使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向制度化和标准化迈进了一大步,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提高。 4、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确保天然林保护工
11、程顺利实施。 我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了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的领导,局先后成立盐源、冕宁、西宁管护队,各管护队相应成立了管护班,制定并出台了雷波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方案、雷波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实施细那么,按照全局林地面积进行了管理经营责任区区划。全局共划分个责任区,其中近山责任区个,远山责任区个。远山区是指距离驻地周围2023公里以外的山林林区,远山区的管护对划定的管护责任区采取封山设站(卡)或巡护管护的方式进行经营管护。 近山区是指距离驻地周围2023公里以内的山林林区,实行个体或联户承包。 每个管护经营区都建立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建立责任区林木资源档案和主要经济植物档案。明确管护责任
12、区的森林分类类型、分类经营区划类型、林地面积、树种组成、株数、蓄积量、郁闭度、经营方式、林副产品种类和蕴藏量、经济价值、市场行情、年允许量、收获本卷须知等内容。 目前全局共有管护人员人,其中管理人员人,近山巡护人员人,远山巡护人,各管护外站实行全局统一编号。目前,已建成24个管护站。对管护经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承包人员分批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发证前方可上岗工作。各管护专业户和人员与各单位签订了管护经营承包合同,各单位都相应制定了管护经营责任制,奖惩制度和考核方法,我局的各项管护工作已陆续全面展开,这些工作的开展对我局的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5、加大林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
13、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们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不断提高资源管理和执法水平;二是资源林政管理部门与同级公安、司法、监察、宣传等部门通力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共同保护森林资源。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甚至执法犯法的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决不姑息。三是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大对乱砍滥伐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森林管护方面 1、加强了宣传工作力度,全面提高对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天保工程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这来之不易的难得历史机遇,加大了对实施天保工程重大意义的宣传力度,充分地利用播送、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森林管护工作的重要性,使广阔
14、干部、群众的资源管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采取形势多样的宣传活动,保证了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有效的促进了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2、建立健全了森林资源管护组织机构,为全面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按照雷波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成立了由主管资源的局长为组长,资源、财务、工程方案等部门参加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三级组织机构。 3、建立完善了森林资源管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内业建设到达制度化、标准化、标准化 结合实际,制定了雷波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考核方法,森林管护人员工作守那么、森林管护站岗位责任制、巡护员岗位责任制、森林资源管护奖惩制度等制度,防火
15、检查记录、巡护记录、会议记录、检查处理结果记录等全局统一的4种记录。建立了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区档案,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林地面积、资源种类、蓄积量、责任人申请、责任区位置平面图、管护期内资源消长记录、管护承包合同书。这些内容全部输入微机,形成信息网络,用 现代化手段进行动态管理,严格监控管护质量和资源变动情况。建立了森林资源管护经营人员档案,明确管护区域。管护队(站)将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区分布表、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区分布图、各种职责、制度以图板形式上墙。对全局统一制定了森林资源管护岗位职责。 4、落实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森林资源管护经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那么。一是认真做好区划工作。按山形、地势、自然沟系及交通细那么,由资源科、设计队,区划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