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民与法,观后感篇一:法制宣传观后感法制宣传观后感法律是无情的,是公正的,法制宣传观后感。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片中4名青年犯确实是活生生的例子,而他们犯罪的缘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确实是不明白法,法律认识淡薄,从而导致了今天的后果。他们为此都懊悔不已,但这世上是没有懊悔药的,他们认识到本人的错误时,却都已经太晚太晚了。造成青青年犯罪的缘故根本上来源于家庭教育,环境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今后。假设治理体制有误和受四周不良环境的阻碍,未成年人正是长身体、长知识的时候,那么特别容易由于一步之差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2022年4月份,贵阳市公安机关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抢夺、抢劫、盗窃)犯罪的专项行
2、动中觉察,在贵阳市区街头的两抢案件中,有相当一局部是未成年人所为,作案频率高,已成为阻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咨询题。据行动第一阶段的统计,在公安机关破获的南明、云岩两城区的523起各类刑事案件中,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所作案件占37.4,占314起两抢案件的73.6;在抓获的违法犯罪人员中,未成年人占42.3。该局今年第一季度统计,全市共抓获刑事案件作案成员2022多人,其中18岁以下(不含18岁)。青青年犯罪已成为目前四类(两劳释放、吸毒人员、暂住人口、违法青青年)高危犯罪人群之一。在一个由贵阳市公安局延安西路派出所抓获的入室盗窃未成年人犯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17岁,最小的11岁;在甘荫塘派出所
3、打掉的抢夺妇女首饰团伙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1岁,其中16岁以上6人、1416岁7人、14岁以下6人。在其他一些案件中,未成年人低龄化的趋势也特别明显,大多达不到追查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最小的只有八九岁。 2022年3月,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鸿门村15岁辍学青年王某,纠集3名中学生砍死仇人。今年2月1日晚,西安市一商贸学院16岁学生马某,将家属院14岁女学生芦某掐死后施行奸淫。事后,马某将此事告诉景某,景某帮其移尸,并赞助马某100元让其外逃。今天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在这个美校园里,生活在本人的班级里。自然会有各种法律、校规、班规制约着你,而你必须无条件服从,必须去配合它。由于它
4、是规那么而你做为团体中的一员就必须服从。让我们注重起来吧!杜绝犯罪,争做一个优秀的少先队员!-蓝天一样,希望我们健康成长.花开的日子我们走进校园这个欢乐的地点,在平安校园愉快歌唱;花开的日子我们愿意用心情的音符,去谱写和谐校园的欢乐章. 和谐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观念,实现和谐,是古往今来人类孜孜以求的美妙理想和愿望.而调动一切积极要素构建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也将是一个永久的主题. 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和谐师生关系.是教师给我们文化知识的启迪,使们从无知到有知,从幼稚走向成熟.教师给了我们知识的雨露,需要的是我们全身心的接受,珍惜教师的付出,尊重教师的劳动.师生互爱,从而打造和谐的学习氛向上
5、,从而打造和谐的教育气氛. 构建和谐校园需建立诚信,文明的作风,同学之间互相信任,坦诚相待,说实话,做实事.时坚决杜绝作弊现象,用老实和实力给本人和教师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作风严谨,文明,从而打造和谐校园文化. 同学们,教师们,构建和谐校园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茫茫学海中,我们做英勇的水手,乘风破浪,共赴前程.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向和谐校园的此岸前进.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扬起理想的风帆,用我们的青春和生命奏响时代的强音,当我们抛弃了迷茫,把握了航向;当我们共同努力,不懈地摇桨,和谐校园的乐章终将奏响. 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教育气氛中愉快地学习;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兴趣乐园中陶治
6、情操;花开的日子,让我们在和谐的人际关系中健康成长.今后不是梦,今天,在我们手中.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奇、威严、崇高的感受,观后感法制宣传观后感。 分享好文事实上,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标准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标准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依然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
7、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特别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确实是实现正义、表达公平、正确标准人的行为的社会准那么。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认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咨询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说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
8、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青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参加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那么统计数字说明,80年代后期到如今,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开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青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分年龄的14岁小孩竟占了其中的15l。犯罪,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深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确实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任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深信法
9、律的正义性,并学会保卫它! 而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根底。我们千万不要无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明白。假设你认为如今违背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消除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今小小的放松特别可能在今后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因而我们如今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今后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明白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本人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标准本人行为的社会准那么。由于权利在规那么中行使,义务在规那么中履行,自由在
10、规那么中拥有。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篇二:编辑部-常用材料-公民与法格式范本文章电子证据认证亟待处理的咨询题The Urgent Tasks in which Electronic Evidence Authentication have Faced何永军(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 云南昆明 650224)内容提要:电子证据在我国目前司法中的适用情况不容乐观,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产生一些不良阻碍。要走出当前的窘境,必须科学定位电子证据,尽快完善相关证据规那么,建立和健全相关配套制度与辅助措施。关键词:电子证据 认证 证明力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
11、标识码:A文章编号:CN41-1233/D(2023)01-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电子证据这一新惹事物也由幕后走到前台,宣告我们马上步入一个司 法证明的新时代,即电子证据时代,电子证据可能成为新的证据之王。但就我国目前司法中电子证据的适用而言,情况不容乐观,存在诸多矛盾和咨询题,最突出和集中表现于:一方面越来越多的案件涉及电子证据,电子证据关于侦查破案和案件的审理作用越来越大;但另一方面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却相对低下,法院对电子证据的采信相对较少,单凭电子证据定案的案件到目前还属于新闻事件, 绝大多数时候电子证据只有在被转化为其他证据方式前方能进入司法程序。电子证据在司法中的这种处境带来了一系列咨
12、询题,首先是减弱了国家打击犯罪的才能,使对一些犯罪的处理仍停留在行 政处分的阶段; 其次,导致在没有其他证据或者电子证据不能顺利转化为其他证据的情况下,相关人在诉讼中只有败诉,不利于实现对合法权利的保护。因而我们必须正视电子证据遭遇到的这种窘境,尽快完善电子证据方面的相关立法。为此本文拟对电子证据认证方面亟待处理的相关课题作一归纳和梳理,以明确在电子证据认证方面我们面临的任务以及今后应当努力的方向。一、科学定位电子证据要提高电子证据在司法中的运用,正确进展电子证据的认证,就必须处理电子证据的定位咨询题,即电子证据是一种独立的证据,依然只是其他证据的一种表现方式而已。明确电子证据在证据品种方面的
13、归属,是确定电子证据认证规那么的前提和根底,由于不同品种的证据其审查推断标准有别,对电子证据的归类错误将会导致相关证据规那么的不科学,给电子证据的审查推断带来失误。而关于电子证据的定位咨询题,当前分歧较大。第一种意见认为电子证据不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只是传统证据品种的详细表现方式之一,对此又有如下几种详细看法:一是认为电子证据只是视听材料的一局部,或者说是一种新方式的视听材料,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各类案件有关证据咨询题的规定(试行)第3条即是如此处理视听材料与电子证据的关系的,主张视听材料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子数据等储存材料。而汤维建教授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证据法(建议稿
14、),其对证据的法定方式作了明确的规定,汤教授所列的证据方式也只包括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当事人向法院的陈述七种,在他看来电子证据只是属于视听材料的一局部,他将视听材料定义为“通过电子物品所记载的数据来证明案件事收稿日期:2023-06-05作者简介:何永军(1974-),男,汉族,四川南部人,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和司法制度。基金工程:云南省社科基金规划工程“刑事案件中电子证据适用规那么研究(工程号:HZ202300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见刘品新:中国电子证据立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第6-9页。 例如主
15、要利用电子证据侦破的吕东赌球案件,公安机关在取证时对电子证据全部进展了打印,要求被告人本人确认签字,实际将电子证据全部转化为了书证和证人证言。参见李铮:电子证据成打击赌球利器,载新华每日电讯2023年1月25日。 魏晓薇:大量知识产权犯罪停留在行政处分阶段,载中国新闻出版报2023年3月19日,第03版。实的证据,视听材料包括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等方式。二是认为电子证据只是书证的方式之一,裴苍龄教授就持此种看法,他认为证据只有三种,即物证、书证、人证,古今中外均不存 在第四种证据,电子证据属于书证。 三是认为电子证据只是物证的方式之一,电子证据属于物证。 四是认为电子证据是一种混合型的证
16、据,传统书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与勘验检查笔录均存在电子方式,相应地可称为电子书证、电子视听材料、电子证人证言、电子 当事人陈述、关于电子证据的鉴定结论与电子勘验检查笔录。第二种意见认为电子证据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品种。在这种观点之下又有两种详细看法:一是认为电子证据作为一种独立证据包含视听材料,例如刘品新博士即持此看法,他将证据分为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和电子证据七种,视听材料被电子证据完全 吸收。二是主张将电子证据和视听材料并列作为独立的证据,例如陈卫东教授在其主编的典范刑事诉讼法典中指出随着电子技术的迅猛开展,视听材料已经无法涵盖实践中出现的电子证据, 主张将电子证据定位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品种。 徐静村教授在其主编的中华刑事诉讼法(第二修正案)学者拟制稿中也将原来的视听材料解析为音像材料和电子材料,作为